所謂的「江湖」,是從北宋開始的

本文來源:我們都愛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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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鉤(知名歷史學者、作家,著有《生活在宋朝》)

如果不計《越女劍》這個短篇,金庸先生構建的武俠世界是從北宋開始的。

《天龍八部》展現了波瀾壯闊的北宋武學體系與江湖體系。

不妨說,宋朝正是江湖紀年的開端。

當然,如果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其實「俠」是從宋代開始走向式微的。

我們都知道,中國在春秋—戰國時期,從最低層的貴族——士中分離出一個遊士與遊俠階層,這些遊俠以武犯禁,死生死而重信義,一諾重金,士為知己死。

及至秦漢,遊俠之風仍然盛行。

漢時長安多遊俠,「閭里少年群輩殺吏,受賕報仇,相與探丸為彈,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喪;城中薄幕塵起,剽劫行者,死傷橫道,桴鼓不絕」(《漢書•尹賞列傳》)。

司馬遷著《史記》,專門辟出「刺客列傳」與「遊俠列傳」。

隋唐之時,遊俠仍然是詩人歌詠的對象,李白即寫過《俠客行》: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

十步一殺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這一首《俠客行》還被金庸演繹成「俠客島」上的絕世武功秘笈。

入宋之後,尚武之風稍息。

史家說,「迨宋興百年,無不安土樂生。於是豪傑始相與出耕,而各長雄其地,以力田課僮僕,以詩書訓子弟。」(汪藻《浮溪集》)

遊俠自此歸於沉寂。

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還要說「宋朝是江湖紀年的開端」呢?

這是因為,「俠」的群體儘管從宋代開始式微,但與此同時,一個生機勃勃的江湖社會,卻在宋代拉開了序幕。

「江湖通行證」

雖說漢唐之時尚有遊俠遺風,但漢唐政府實行的社會制度,卻嚴重抑制了江湖社會的形成。

以前我們說過,江湖的最大特點便是流動性,即允許人口的自由流動,否則,你怎麽「走江湖」?

而從秦漢至隋唐,卻有一項旨在限制流動性、禁止人口自由流動的社會制度一以貫之。

什麼制度呢?

「過所」制度。

「過所」就是人民外出的通行證。

換言之,如果你生活在漢唐時期,政府是不准許你私自出遠門的,你想出趟遠門,必須先向戶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請一張「過所」,然後帶著這張「過所」才可以啟程。

後來明王朝繼承了這一制度,只不過將「過所」換成「路引」。

申請「過所」的程序是相當麻煩的。

以唐朝為例,首先,申請人要請好擔保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里正交待清楚出門緣由、往返時限、離家之日本戶賦役由誰代承。

然後,由里正向縣政府呈牒申報;縣政府接到申請後,核實,簽字,再向州政府請給。

州政府又逐項審核,勘驗無誤,才發給「過所」。

「過所」通常一式兩份,一份給申請人,一份存檔備案。

「過所」上面,會註明持有人的姓名、身份、年齡、所攜帶隨員的身份與人數、所攜帶財物數目、往返的地點,等等。

唐朝政府會在各個關卡勘驗「過所」,沒有攜帶「過所」出關的人,抓起來治罪,處一年徒刑,並沒收財產。

在這一制度下,根本是不可能產生戰國時代的那種遊俠的。

所以漢代的遊俠,慢慢的不再遠遊,而是與地方勢力結合,演化成坐地的「豪俠」唐朝的遊俠,也無非是長安城內一些不良少年在街頭鬥雞走狗、縱馬馳騁、引人注目而已。

「過所」之制,在晚唐時開始荒廢,到了宋代,宋人已經不知道「過所」為何物了。

南宋洪邁說:「『過所』二字,讀者多不曉,蓋若今時公憑、引據之類。」(洪邁《容齋四筆》)

可知這個時候,「過所」退出宋人的生活應該有很多年了。

不過宋朝也有類似於「通行證」的東西,一般叫做「公憑」或「引據」。

但宋朝「公憑」與漢唐「過所」還是有區別:

一、「公憑」的申請手續沒有「過所」那麽繁瑣;

二、只是在出入軍事要寨的關禁時,才需要驗看「公憑」,一般情況下,走州過縣是不用通行證的。

也就是說,宋朝社會具有比漢唐社會更大的人口流動自由,這是江湖社會得以形成的首要條件。

允許人口自由流動,人民才得以擺脫戶籍與土地的束縛,闖蕩江湖去也。

「江湖准行時」

事實上,跟漢唐時期與朱元璋時代相比,宋朝社會的一大特征就是流動性非常活躍。

宋人自己說:「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方,無所資給,徒隸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馬端臨《文獻通考•刑考》)

這裡的「近世」,當然是指宋代。

正如宋人不識「過所」為何物一樣,生活在宋朝的人也不知道「街鼓」是怎麽一回事兒。

南宋陸遊說:「京都街鼓今尚廢,後生讀唐詩文及街鼓者,往往茫然不能知。」(陸遊《老學庵筆記》)

那麽街鼓又是什麼東西呢?

它可不僅僅是一面可以敲響的鼓而已,而是代表了兩項盛行於唐朝的城市管理制度:坊市制度與夜禁制度。

所謂坊市制度,是說北魏—隋唐時期,官府將城市劃分為兩大功能區:生活區叫做「坊」,商業區叫做「市」。

「坊」內原則上是不准開設店鋪做生意的,你想買賣交易,必須到政府指定的「市」,並且在政府指定的時間內完全交易。

「坊」和「市」都有圍牆,入夜之後,街鼓敲響,宣布夜禁,坊門與市門關閉、上鎖。

史載,「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二更時分),街使以騎卒循行叫呼,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新唐書•百官志》)

唐朝的夜禁時間是從「日暮」、擊鼓八百下之後開始(即一入夜就開始禁行人),至次日「五更二點」、擊鼓三千下結束。

換算成現在的時間單位,大約從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晨4點為夜禁時段。

夜禁時間大約為9個小時。

在夜禁的時間內,人們只准待在各個「坊」內,不可以偷越坊牆,走上大街晃蕩。

你夜裏在大街晃蕩的話,會被巡夜的兵丁抓起來打屁股,「諸犯夜者,笞二十」。

可以說,街鼓就是中世紀城市制度的象徵。

從晚唐開始,坊市制逐漸瓦解,有些坊牆倒塌了也不見官方來重修,有些坊內開起了店鋪、酒樓。

入宋之後,坊牆更是不知什麼時候被全部推倒,坊市制完全解體,人們沿河設市,臨街開鋪,到處都是繁華而雜亂的商業街。

在潮水一般的世俗生活力量的推動下,「夜禁」也被突破了,出現了繁華的夜市,「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

如耍鬧去處,通曉不絕」;「通宵買賣,交曉不絕。緣金吾不禁,公私營幹,夜食於此故也」(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吳自牧《夢粱錄》)。

「金吾」,即掌管宵禁的官員;「金吾不禁」,就是宵禁取消了的意思。

樹立在宋朝城市的街鼓,於是慢慢成了一個沒有實際功能的擺設,再沒有人去敲響它。

一位生活在宋神宗時代的宋朝人說,「二紀以來,不聞街鼓之聲,金吾之職廢矣。」(宋敏求《春明退朝錄》)

二紀為二十四年,由此可推算出,至遲宋仁宗年間,開封的街鼓制度已被官方徹底廢除了。

因此,海外漢學家稱宋代發生了一場「城市革命」。

一種更富有商業氣息與市民氣味的城市生活方式,從此興起。

這種新的生活方式,才是適合江湖人生存的社會環境。

如果說,旨在限制人口自由流動的「過所」制度的消亡,為江湖帶來了活躍的流動性。

那麽,「街鼓」所象徵的坊市制度與夜禁制度的瓦解,則為江湖的夜行人創造了生存的時空。

江湖人都是夜行動物,他們的夜晚比白天更重要,不管是「月黑風亮殺人夜」,還是「夜深燈火上樊樓」,江湖中的事情往往都適合發生在夜晚。

我們想像一下:假設盛唐之時,有一位任俠的少年,想出遠門當遊俠、闖蕩江湖,不想剛經過某州的關禁,就遇到官府檢查「過所」,遊俠的人哪裡有什麼「過所」,所以立即被抓起來,「徒一年」。

哪還闖蕩個啥的江湖?

就算躲過了關卡的盤查,入夜之後,你要找個酒店「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卻發現整個城市的酒店都歇業了,根本沒什麼夜市,「六街鼓歇行人絕,九衢茫茫空有月」。

你只能待在客棧裏,洗洗睡。

你如果想溜到大街上逛逛,很可能就會被巡夜的兵丁捉住,說你「犯夜」,痛打二十大板。

這個時候,你還有什麼心思再「闖蕩江湖」呢?

不如回家好好種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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