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錄自齊魯書社出版的「祖宗的生活」一書,作者是李開周。
李開周,男,八0後,工程學學士,做過測量、策劃,後改行寫字。曾在《世界新聞報》、《杭州日報》、《西安晚報》、《金陵晚報》、《大河報》、《河南商報》、《中國烹飪》、《萬科周刊》等32家報刊開設專欄,現為《新京報》專欄作家。
漢高祖剛建國那會兒,全國人民不愁沒房住,因為政府手裡早就攢夠了公房,正要一套一套地分給大家,你只需耐著性子排隊就是了。
那時候,徹侯能分到150宅,關內侯能分到95宅,大庶長能分到90宅,公士能分到2宅,庶人能分到1宅。
也就是說,像徹侯那樣的高幹,大概可以分到25萬平方米,關內侯可以分到16萬平方米,大庶長能分到15萬平方米(想來都是連田連宅的大莊園)。
與這些領導相比,庶人的房子小得可憐,不過也有1700平方米,夠寬敞的啦。
之所以有這麼多房子可以分,是因為當時人少、地廣、房源充足。
秦末兵亂,十室九空,留下了大量戶絕田宅;漢朝立國後,每年還有一批罰沒充公的房產,都可以拿來分配。
但是罰沒的房源終歸有限,漢高祖、漢惠帝和後來的呂后又太喜歡封賞爵位。
幹部越來越多,房子卻越來越少,為了讓幹部們住上大房子,就不得不壓縮庶人的分房指標。
再後來,原有的房子快分完了,每年還要新建一批住房才能滿足幹部們的需求,而新建住房又加重了財政負擔。
這時候,不管是為了社會公平,還是為了減輕負擔,都有必要來場改革。
改革是漢文帝搞起來的,文帝以後,庶人不再享有分房指標,像公士那樣的基層幹部也不再有參與分房的資格,政府的擔子一下子減輕了。
至於徹侯、關內侯那些首長,房子還是照分不誤的,而且仍然是級別越高、面積越大。行政級別必須體現在居住面積上,這也是老早就有的中國特色。
這次房改確實減輕了財政的負擔,但卻沒有實現社會的公平。
當初漢高祖給全國人民分房搞論資排輩,原本就有些不公平;現在漢文帝房改又搞特權主義,更是加大了不公平。
不公平壓根兒就是帝制時代的專利,更何況那場房改是由幹部們主持的,既沒有資訊披露機制,也不存在監督,這樣的房改不大可能不搞特權,除非幹部們覺悟很高,個個都是活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