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短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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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言九林
電視劇《長安十二時辰》播出後,被動看了很多「普及」唐代長安城的知識貼。
這些知識貼,幾乎無一例外,贊頌唐代長安城「是一座無與倫比的國際化大都市」。
其實,唐代長安城,究其實質,不過是一座巨型衙門。
自秦漢而下,中國古代的大城市,有兩個普遍的基本特點:
(1)不是經濟發展的自然產物,而是由政治權力推動修築,在佈局與管理上完全遵從權力意志。
(2)城中不存在獨立的市民群體,也沒有獨立的經濟結構。城中的農業、手工業、服務業、商業,全部依賴城中貴族的消費而存在,是政治權力的附屬品。從業者與行業,俱受到政治權力的嚴格管控。
唐長安城,也不例外。
該城共計108坊(唐高宗龍朔之後為110坊,唐玄宗開元之後為109坊)。
西54坊由長安縣管轄,東54坊由萬年縣管轄,兩縣統屬京兆府。
其具體佈局,見下圖:
▲圖:唐長安城佈局示意圖
這是一種典型的權力化佈局。
其設計理念的出發點,是為權力服務,而非便利城內居民的日常生活。
一如日本學者妹尾達彥所言:
「長安城的建築,原本就不是以居民的生活空間為出發點的,而是根據6世紀末到7世紀初王都的理念,設計建成的一座宏偉的理想都市。」①
這種「宏偉的理想都市」追求的,是凸顯皇權的神聖性與保障皇權的安全性。
這種追求,對普通民眾而言,往往意味著束縛、禁錮與不宜居。
佈局上,縱橫筆直的街道、四四方方的坊區,全方位的整齊劃一,追求的是神聖性。
管理上,實施「里坊制度」與「夜禁制度」,嚴格控制城內居民的人身自由,追求的是安全性。
「里坊制度」源自秦漢時代的「閭里制」。
簡單說來,就是在城內用圍牆圈出許多方塊狀的「閭」或者「坊」。
居民住在牆內,他們的房子不許臨街開門、不許臨街起樓,只能從政府設置的坊門出入。
坊門設有「彈室」之類的機構,配置「坊正」「里正」之類的管理人員,用來監控居民的進出。
北宋定都汴梁後,隋唐的「里坊制」才被拋棄(並非宋太祖不想繼續玩「里坊制」,是汴梁的客觀環境不允許),取而代之的是《清明上河圖》中那種與今天的商業街很相似的「街坊制」,城市居民不再被政府用高牆圈禁。
及至清代,入關的愛新覺羅氏缺乏自信,北京城的居民住宅,又再次被柵欄分割、封閉。
據《大清會典》記載,清初北京,內城有大小柵欄1100餘座,外城有大小柵欄440餘座,這些柵欄門晨啟昏閉。
到了清代中葉,柵欄才漸漸消失,但「前門大柵欄」這樣的地名,仍流傳至今。②
▲圖:長安城里坊示意圖
再說「夜禁制度」。
這種制度,簡單說來就是:長安城的外郭城門、宮城皇城城門與坊市之門,會在入夜前定時關閉,形成三層封閉結構(長安城-宮/皇城-坊),以控制城內人員入夜後的活動半徑(坊內之人只能在本坊內部活動)。
為將夜禁制度落到實處,唐朝皇帝想了很多辦法。具體包括:
(1)若有人不守夜禁出坊,嚴厲追責「坊正」。
(2)設左右街使(由左右金吾衛中郎將擔任)、左右巡使(由殿中侍禦史擔任)。
(3)左右金吾衛上街夜巡,遇到犯夜禁之人可以毒打、砍殺、杖斃。
(4)於城門坊角設「武侯鋪」,由武裝兵士值班巡查周邊區域,武侯數量少則五人,多則百人。
(5)京兆府、長安縣、萬年縣須參與夜禁的落實。③
一個夜禁,如此層層落實、層層追責,目的當然只有一個:調動盡可能多的資源,來防范城中居民,以滿足皇權對安全性的追求。
這種防範,既針對底層民眾(使其散沙化,無力釀成「群體性事件」),也針對城內顯貴。
比如,唐肅宗時設有特務機構「察事廳子」,由宦官李輔國掌控,用以監督城中官僚貴族,「官吏有小過,無不伺知」。
再如,武則天時代,為了控制李唐皇室,曾將包括李隆基在內的諸多李唐皇室成員,控制在興慶坊內集中居住;晚唐皇權落入宦官之手,宦官們又將這種做法進一步發揚光大。有唐一代,先後出現過五王同坊、十王同坊、十六王同坊乃至「百孫院」。④
里坊制度與夜禁制度,為這種監視與控制,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圖:唐長安城中「坊」的基本構造
當然,這種監視與控制,並非一成不變。其強度的大小,取決於皇權的興衰。
皇權興,打壓顯貴遊刃有餘,監控的力度就強;皇權衰,不得不籠絡權貴以維系統治,監控的力度就弱,對突破坊牆者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會出台政策,允許皇室及三品以上官員臨街開門。
安史之亂後,長安城的里坊,就出現了許多穿牆破洞的現象——顯貴們不願繞道走官府鑄造的坊門,將自家臨街的牆拆個洞,開個窗,直接上街,自然是方便得多。
唐代宗下詔命京兆尹李勉嚴查「侵街打牆、接簷造舍」的現象,要求一律拆毀予以重罰,但並無多少成效。
再後來,皇權落入宦官之手,長安城「向街開門」的現象也就更普遍了。
唐文宗(謀誅宦官卻反被宦官軟禁那位)時代,負責落實夜禁政策的左右巡使,曾在報告中哀嘆,「向街開門」這種事情太多,有皇權特批可以開的,有未得特批自己就開了的,總之是無法遏制,那些住戶常常不等晨鐘響就開門,暮鼓怎麼敲也不關門,已使得長安城的夜禁制度形同虛設。
城市監控力度的衰弱,確實增大了皇權的安全隱患。
公元815年(元和十年)6月3日,凌晨3時半左右,為了趕上早朝,家住靖安坊的宰相武元衡,騎馬走出了家門。
他穿過靖安坊東門,進入大街時,突遭埋伏在側的刺客圍殺,被割去了頭顱。
同日,家住永樂坊的另一位高官裴度,也遭遇了刺客襲擊,他滾落到街旁水溝之中,頭頸負傷,因氈帽厚實而僥幸撿回一條性命。
事後查明,刺客來自地方軍閥(平盧節度使李師道)。
因武元衡與裴度正協助皇帝推進中央集權、試圖對地方軍閥用兵,故遭遇此劫。
但在另一方面,監控力度的衰弱,也讓城市有了更多的活力。
商業是城市的靈魂。
唐長安城雖設有東西兩市,但因位置固定(所有交易只能在東西二市進行),且營業時間甚短(中午開市,日落閉市),服務對象始終非常有限。
下圖是「唐長安城貴族官僚住宅分佈圖」,引自王才強《唐長安的數碼重建》。
紅框標註之處是東西二市。黑點及空心圓(抱歉,不太清晰)分別表示官邸與貴族官僚的住宅。
由這張圖,可以獲得如下訊息:
(1)唐代皇權的活動重心在大明宮和興慶宮,位於城市的東北部,官僚貴族們置辦住宅時,普遍優先選擇靠近政治中心。
(2)東、西兩市是長安最宜居之地,市中可以買到各種商品(包括米麥制品、肉類、酒類、蔬菜水果、衣物紡織品、金銀寶石、藥品、馬匹車輛等等),市中還有酒樓、戲曲⑤……官僚貴族們置辦住宅時,也會優先選擇靠近兩市——兩市中午開市日落閉市,營業時間甚短,而長安城又實行「里坊制度」和「夜禁制度」,住得離兩市遠了,就沒法痛快地買買買了——不但沒有足夠的時間逛,甚至會因趕不及按時回坊而被金吾衛抓住打個半死。
所以,如上圖所示,東市周邊,成了整個長安城官僚貴族府邸最為集中之處。
也是唐長安城住宅價格最為昂貴之處。⑥
事實上,因為政治權力的干預,不止官僚貴族的府邸,整個長安城的住宅分佈,也長期處於一種「東貴西賤」、「南虛北實」的狀態。
具體來說:以縱貫全城的朱雀中央大街為界,「公卿以下民(居)止多在朱雀街東」,街西則「浮寓流寄,不可勝計」——意即官僚貴族和有錢人集中住在街東,平民百姓和長安漂集中住在街西。
而「自朱雀門街南第六橫街以南,率無居人地宅」——從皇城向南數起,第六條橫街以南的地方,大多無人居住;「自興善寺以南四坊,東西盡郭,雖時有居者,煙火不接,耕墾種植,阡陌相連」——最南邊的四排坊,從東城牆到西城牆,只偶而有人居住,已被開墾為「阡陌相連」的農田。⑦
當皇權衰弱,對城市的監控力度減弱,長安城才漸漸有了煙火氣,出現了宜居的另一面。
穿牆破洞與臨街開門現象的增多,前文已有提及。
與這種現象同步出現的,是商業活動突破了「東西市」的範圍,擴展到了其他的坊。
崇仁坊里出現了造樂器的工匠作坊,平康坊里有人賣薑果,宣陽坊里開設了彩纈鋪,長興坊里有畢羅店,宣平坊里可以買到油,升平坊里可以買到胡餅,延壽坊里出售各種金銀珠寶……
諸多的酒肆與旅店也出現在了東西二市周邊,「晝夜喧呼、燈火不絕」的夜市隨之興起。
唐德宗時代,旅人們可以在酒肆里喝到酩酊大醉,不必擔心天黑後回不了旅店;韋莊也在詩里說「朝聞奏對入朝堂,暮見喧呼來酒市」,早上去朝廷上班,晚上去酒樓買醉。
這都是只有在皇權衰落、城市控制放鬆的晚唐,才有的快活。
▲圖:開元年間平康坊佈局示意圖。平康坊是長安最著名是聲色場所,由《北里志》等史料可知,在此處消費的,主要是出身顯貴的俠少、豪族與貴戚,以及赴考舉子、及第進士與駐京、來京公乾的官吏,清一色的「體制中人」;作為對比,在宋人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里,商人與手工業者,已是汴梁青樓的常客。宋汴梁與唐長安,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城市。
不過,這些快活,與長安城的普通民眾關係不大。
無論皇權如何衰落,唐長安城終究仍是一座權力之城。
金吾衛們奈何不了官僚顯貴,對付底層草民卻綽綽有餘。
所以,草民們照樣不敢臨街開門,照樣暮鼓一響就得撒丫子往坊內跑;照樣與東西市的喧鬧繁華無關。
與他們有關的,是掠奪與汲取。
唐人詩詞中常有「長安城中百萬家」一類的句子,這當然是誇張之辭,開元天寶時代的長安城,總人口數約為70萬。
除去軍隊(約10萬左右)、簿籍所載宗室宮人宦官舉選應試者與外國人等(共計5萬餘人)、僧道宗教人口(約2~3萬人),以及脫漏人口(約為10萬人),長安城內由長安縣與萬年縣管轄的普通民眾,約為三、四十萬人。⑧
這三、四十萬普通民眾,在這座「無與倫比的國際化大都市」中,並沒有過上舒適的生活。
除了負擔所有唐帝國民眾都必須負擔的常規汲取(賦役、徭役)外,長安民眾還得不斷承受來自皇權的「隨興掠奪」。
比如「金融榨取」。
這種榨取,自唐帝國開鑄「開元通寶」之後,就已開始。
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財政開支,朝廷率先鑄造減重銅錢進行斂財,民間隨之跟風「盜鑄」,到了唐高宗時代,「惡錢」(含銅量不足之錢)已充斥長安城。
「惡錢」是官方稱呼。
其流行的根源,是唐帝國官方不願為市場提供足量的合格銅錢——鑄錢沒有多少收益,常常虧損,當局又不願響應張九齡的建議,將鑄幣權下放民間。
銅錢不足導致通貨緊縮、錢貴物輕,民間只好流通私鑄的所謂「惡錢」。
鑄好錢會虧損,收繳「惡錢」卻有利可圖。
公元660年,唐高宗下令「以五惡錢酬一好錢」,命民眾用五個惡錢向政府換一個好錢,在長安率先實行。
結果民眾不願換,「私自藏之,以侯官禁之息」,等著朝廷取消不許惡錢流通的禁令。
唐高宗無奈,改為「以好錢一文買惡錢兩文」,兩個惡錢換一個好錢,民眾仍然不願。
民眾不願,是因為不划算,換了就等於將自己的一部分財富無償轉讓給了唐高宗的。
於是,六年之後,唐高宗採取了另一種斂財之法:鑄造一種名為「乾封泉寶」的虛幣大錢,官定新錢一文等於舊錢十文(一文新錢的含銅量遠低於十文舊錢),且給出期限,一年之後舊錢將被廢除,不許流通。
實質仍是逼迫民眾拿舊錢來換新錢,將部分財富轉移給朝廷。
作為政策的率先實行之地,長安民眾深受其害,史稱「京城紛然,賣買殆絕」。
類似的手段,唐肅宗也幹過。
乾元元年,他采納第五琦的建議,鑄造發行了一種「乾元重寶」,與開元通寶的兌換比例是1:10——乾元重寶每緡重十斤,開元通寶每緡重六斤四兩,朝廷以「十斤」強行等同於民間的「六十四斤」。
顯然,這是一種赤裸裸的搶劫。
稍後,第五琦變本加厲,又主持鑄造了一種「重輪乾元錢」(每緡十二斤),與開元通寶的兌換比例是1:50。
這場斂財運動,造成了巨大的民生災難。史載:
「物價騰貴,鬥米錢至七千,餓死者滿道。……京師人人私鑄,……鄭叔清為京兆尹,數月榜死者八百餘人。」
大意是:剛剛重歸李唐的長安百姓,成了這場斂財運動的首當其沖者。
為了止損,為了活下去,他們選擇冒死「私鑄」乾元重寶與重輪乾元錢。
自然,這是皇權所不能容許的,僅僅一個月,長安城內就處死了八百餘名「盜鑄者」。
以打擊「惡錢」為由藏頭掩面的「金融榨取」收效遲緩,皇權有時候更喜歡使用暴力直接掠奪。
唐德宗時代,長安城的百姓,就曾有過此種遭遇。
當時,為了支持與藩鎮之間的戰爭,唐德宗采納韋都賓、陳京的建議,決定搜刮天下富商,尤其是長安商人。
史載:
「判度支杜祐大索長安中商賈所有貨,意其不實,輒加搒捶,人不勝苦,有縊死者,長安囂然如被寇盜。計所得才八十餘萬緡。又括僦櫃質錢,凡蓄積錢帛粟麥者,皆借四分之一,封其櫃窖;百姓為之罷市,相帥遮宰相馬自訴,以千萬數。盧杞始慰諭之,勢不可遏,乃疾驅自他道歸。計並借商所得,才二百萬緡,人已竭矣。」⑩
大意是:杜祐具體負責刮盡長安地皮,他的做法,是搜查長安所有商人的財貨,動輒以申報不實為由對他們進行鞭笞棒打,有人經不起折磨上吊自殺,整個長安城愁雲滿佈猶如遭遇盜賊洗劫。
如此搜刮之下,所得也不過8億文。
朝廷又決定對其他行業動手,結果導致整個長安城的百姓罷市,集體跑去攔截宰相訴苦。
最後總計搜刮到了20億文銅錢。
以上種種,只是長安居民命運無常的幾個典型案例。
確實,唐長安城「是一座國際化的大都市」——它的城池很大,城內人口眾多,官僚貴族們的宅邸也很雄偉(占地甚廣,幾乎全部都有庭院園林),城內還有很多外國人與外國貨,頗能給人一種「萬國來朝」的自豪感。
但,唐長安城的繁華,終究只是權力的繁華,不是民生的繁華。
公元904年,唐長安城被朱溫徹底摧毀。
近三百年的權力繁華,就此煙消雲散。
註釋
①妹尾達彥,《唐都長安城的人口數與城內人口分佈》,收錄於《中國古都研究(十二)》。
②孫大章,《中國古代建築史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7,第65-74頁。
③劉浩,《唐長安城夜禁制度施行的時空背景及內容研究》,《人文雜誌》2017年第4期。
④孫英剛,《隋唐長安的王府與王宅》,《唐研究》第9卷。
⑤妹尾達彥,《唐代長安的東市與西市》。
⑥楊清越、龍芳芳,《長安物貴 居大不易——唐代長安城住宅形式及住宅價格研究》。
⑦張永帥,《唐長安住宅的分佈》。
⑧妹尾達彥,《唐都長安城的人口數與城內人口分佈》。另可參考王社教、龔勝生、鄭顯文等人的研究結論。
⑨《新唐書.食貨志》。
⑩《資治通鑒 卷二百二十七 唐紀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