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為了婚姻,在財產上做了多少準備?

本文來源:蛋解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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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熱搜新聞裡涉及到的兩個男主人公—— 京東劉強東和亞馬遜貝佐斯,他們在公眾面前的形象截然相反。

一個因為不當言論、性侵、八卦花邊、裁員等新聞經常上熱搜,一個因為創新、科技、賺錢或賠錢經常上熱搜。

兩個完全不同體質的企業創始人,最近都碰到同一個問題——離婚。

▼畢竟紅衣教主教導我們:▼

 

(紅衣教主是360創始人周鴻禕,上圖是2019年4月18日的演說)

那麼,蛋解創業編輯部今天就和大家深度分析一下:

在夫妻感情破裂的前提下,創始人如果真離婚,他(她)和他(她)的團隊應該如何更好的保護企業利益?

為此,我們請教了專業的律師和信託從業者,看完這篇文章,你將明白:

1、創始人離婚對公司發展的影響有多大?

2、如果真離婚,創始人和團隊怎樣做能最大限度保護企業利益?

3、面臨離婚財產分割時,創始人怎麼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特別申明:以下所有言論均基於企業創始人和企業利益進行理性分析,針對創始人配偶或其他家屬如何保障利益,如果大家覺得有必要,請給蛋解創業編輯部留言,我們將竭盡全力寫篇深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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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兩個失敗的案例。

1

土豆、趕集因創始人離婚毀掉公司

王微在婚後創立了土豆網。

2010年,王微與妻子離婚。

半年後,土豆網先於優酷網向美國證監會提交IPO申請。

不料第二天,王微的前妻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財產。

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凍結王微名下三家公司股權,禁止轉讓,上市耽擱了。

▲土豆網上市,圖片來源網絡

結果,2010年12月,競爭對手優酷網在紐交所上市。

土豆網因這一樁離婚官司,第二年8月才在納斯達克上市。

此時土豆網已經錯過上市最佳時期,錯過中國視頻網站上市第一股的稱號。

後來,土豆網被優酷收購,高管團隊被清洗,王微也離職,親手創建的公司拱手送給對手。

投資人也因為王微婚變損失慘重。

類似的事還發生在趕集網身上。

2010年,趕集網創始人楊浩然與妻子離婚,但財產分割糾紛一直持續了三年,妻子質疑楊浩然惡意轉移股權,不到兩年的時間裡,趕集網的股權兩度轉移。

一系列糾紛導致2012年趕集網赴美上市失敗,第二年58同城上市。

後來,58同城收購了趕集網。

▲58同城上市,圖片來源網絡

後來,有一名投資人發了一條微博,大致意思是說,最近有的投資機構要求公司CEO結婚或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的同意才行。

王微看到這條微博後,加了一條評論:前有新浪結構,後有土豆條款,大夥兒一起努力,公司治理史上,留個名。

土豆條款的名稱由此誕生。

土豆條款也就是投資人與創業者的約定。

投資人在投資時,要求創業者的另一半簽「配偶同意函」,條款要求配偶不享有任何股權的權益,且保證不能對公司股權提出任何主張。

通過這一附加條款,投資人能在一定程度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但是這項條款在法律上卻不太能說得過去,這是在干涉個人婚姻。

2

劉強東婚前早已把財產安排妥了

劉強東的手段就高明得多。

他用了兩招,一是預支工資,二是將股權裝進信託裡。

一、預支工資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是婚前創業,股權屬於夫妻單方個人財產,離婚不會有股權財產糾結。

在劉強東與奶茶妹妹結婚前一天,京東發了財報,其中表示,授予劉強東2600萬股A類股票期權,未來10年內劉強東每年工資只有1元,沒有額外的現金獎勵。

這等於說京東先給劉強東把工資、獎金都提前發了。

結婚後兩人沒有關於京東股權的共同財產,全是劉強東的個人財產。

即使今後離婚,奶茶妹妹也分不走劉強東的股權,10年也只能分走5塊錢。

至於那2600萬股期權,京東規定,劉強東可以在每年授予日行權10%。

這是要婚後掏錢去買的,算雙方共同財產。

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楊宇培律師告訴我們,結婚後用一方個人財產投資,資產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這種事情可能很難發生,因為京東股價這些年趨勢並不好。

如果股價不及行權價,那就是一張廢紙。

劉強東獲得的期權行權價是每股16.70美元(或者每存託憑證33.40美元),京東在納斯達克每股存託憑證合普通股2股,也就是說京東股價高於33.40美元才有行權的意義。

最近京東的股價在30美元左右徘徊。

二、最大殺招——VISTA信託

即使婚前把工資都預支了,全部變成個人財產,那也不夠徹底。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而股權產生的收益呢?

主要有兩部分,楊宇培律師向我們解釋,「一是收益部分,主要是分紅;二是增值部分,需要評估。」

公司越做越大,手裡的股權更值錢,這部分是人為運作產生的,不是自然增值,所以也算共同財產。

而劉強東用了VISTA信託來隔離股權,股權的所有權已經不屬於自己,那就沒有財產分割。

在京東上市前,劉強東通過兩家離岸公司一共持有京東23.67%的股權,兩家公司是位於維京群島的Max Smart Limited和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

而這家公司是通過信託持有,劉強東享有收益權。

VISTA信託也就是在維爾京群島的信託。

那麼用VISTA信託是如何做到的呢?

先說信託,信託主要由四個角色組成,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和保護人。

委託人將財產放進信託裡,交給受託人管理,受益人指定為自己或親人。

這樣一來,受託人就擁有財產所有權,雖然有所有權,但受託人必須按照協議約定行事。

保護人則負責監督,可以沒有。

傳媒大佬默多克對信託絕對是深有體會。

1999年,默多克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對方分走了17億美元,堪稱史上最貴分手費。

後來他把名下大部分資產放入信託,在與鄧文迪離婚時,鄧文迪僅得到了位於紐約曼哈頓的一套豪宅,以及北京的一套四合院,而默多克自己名下則有139億美元的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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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信託法中有一個「謹慎投資原則」。

通俗點說就是,受託人必須監管或參與公司的管理。

而委託人往往想把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裡,不想讓受託人參與。

如果受託人直接不管,權力全給委託人,那麼信託很可能被認定為「偽信託」,信託法規定資產的所有權回歸給委託人,隔離無效。

VISTA信託廢除了受託人的「謹慎投資原則」義務。

它允許信託文書製定董事任命和免除條款,委託人可以管控VISTA公司董事的委任、罷免和薪酬事宜。

簡單來說,就是在信託期間委託人可以決定誰將最終管理公司(VISTA信託可以持續長達360年)。

受託人不需要過多干預公司,權力全都給委託人。

委託人實際上控制著公司,但是股權資產又被隔離保護起來。

維爾京群島又有稅率低、信託要求低,甚至不需要辦公地址等優惠,所以VISTA信託很受國內老闆的歡迎。

除了劉強東,很多中國大公司的高管都是通過離岸信託來管理公司,比如阿里巴巴馬雲、特步丁水波、拼多多黃崢、美團王興等等。

3

沒提前做準備的離婚怎麼辦?

貝佐斯的案例告訴我們,大家都是成年人,要理性。

年初,貝佐斯公開宣布與妻子麥肯齊離婚,這可是大事,亞馬遜的股價當即下跌超0.9%,上一刻股價還漲了0.6%。

權力的變更當然會伴隨著一些股東對自己利益的重新思考,未來不確定性增加,為求資金安全選擇拋售的策略。

貝佐斯與其妻共同持有亞馬遜16.3%的股份,分家意味著貝佐斯可能會失去控制權。

但就在前不久,貝佐斯與妻子麥肯齊達成協議。

麥肯齊只分走四分之一的亞馬遜股權,並將所有股權的投票權贈予貝佐斯。

這才保住了貝佐斯對亞馬遜牢牢的控股權。

麥肯齊-貝佐斯的聲明,圖片來源網絡

離婚財產分割結果公佈後,亞馬遜股票基本沒有受到影響(跌0.1%) ,堪稱成功的典範。

麥肯齊肯定做了讓步,只分得一小部分財產,而且兩人在發布結果時,都是經過了公關介入。

如果麥肯齊執著於對半分,鬧上法庭,可能得到的是亞馬遜股價下跌,手裡的股權價值縮水,雙方都得不著好處。

但麥肯齊並沒有,她的理性讓這一次財產分割並沒有產生負面影響,這一分割財產,麥肯齊分得360億美元身家,成為全球第四大女富豪。

最後,蛋解創業編輯部仍然相信愛情、相信婚姻,祝愿天下創業者的愛情和婚姻都能如《上邪》中描述的那樣:「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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