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微信id:zqbcyol)
記者:張小松
日前人大代表張寶艷的一則建議引發熱議,網友點讚達20多萬。
目前,中國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起刑為三年,拐賣婦女兒童起刑為五年,綁架罪起刑為十年。
拐賣及收買婦女兒童罪量刑,明顯低於綁架犯罪。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尋親網站「寶貝回家」創始人張寶艷認為,拐賣婦女、兒童罪是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為。
犯罪過程中,還可能伴有強姦、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毆打、強迫賣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導致親屬自殺、精神失常等後果。
但由於量刑相對較輕,使得一些拐賣犯罪分子依然鋌而走險。
除此以外,目前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降低了買方市場的打擊力度。
因此,張寶艷建議,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起刑點,從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提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賣犯罪的量刑須重於綁架罪。
同時,加強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懲處力度。
每天幾百條微信,多數與尋子有關
據了解,張寶艷是寶貝回家尋子網的創始人。
「寶貝回家」創立至今已有12年,愛心人士超過32萬,已幫助4300個家庭團圓。
▲張寶艷。吉林發布、中國吉林網供圖
來北京開會,張寶艷的手機幾乎沒閒過。
每天幾百條微信,有孩子被拐的,也有尋求幫助的,多數與尋子有關。
2018年,張寶艷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並走上了代表通道。
這份經歷讓張寶艷至今難忘。
她認為,代表通道讓更多人聽到了她的聲音——關注走失家庭,尋找走失兒童。
「今年,通過人大代表的身份,我更要積極發聲。」
同時,這12年間,她也見證著全國開展打拐專項工作,各種政策法規出台、新措施幫助寶貝回家。
2010年開始,一旦有孩子失蹤,公安機關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2015年,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開始被追究刑責;
2017年,拐賣嬰幼兒最高可判處死刑……
她表示,特別是公安部推出的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有25家新媒體和移動應用接入平台,一旦孩子失蹤,在幾秒鐘內,幾百公里範圍里,每一個安裝了指定APP的手機用戶都能收到彈窗提醒。
2018年5月24日,在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團圓」系統第四期上線啟動儀式上公布了一組數字,「團圓」系統作為公安部唯一官方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上線兩年來共發布3053名兒童失蹤信息,找回兒童2980名,找回率達97.6%。
在張寶艷看來,犯罪分子拐賣婦女兒童的過程,實際上就是綁架的過程,其造成的後果比綁架犯罪更為嚴重。
同時,在買賣婦女兒童的定罪治罪中,買主也應接受法律嚴懲。
網友熱議:支持,應該重懲、嚴懲!
對於張寶艷的建議,不少網友表示支持:人販子就應該重懲、嚴懲!
有人認為,有買就有賣,想要杜絕這種行為,買賣雙方都應該重罰:
還有人建議,應該健全舉報獎勵機制:
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也有人建議除了處罰外,更重要的是加強教育以及法律的普及,從源頭制止這種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