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爆文「寒門狀元之死」是否杜撰,撰文團隊是否認的。
但輿論撻伐依然激烈,微信官方直接對其微信號禁言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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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帳號被扒出隸屬於自媒體天后咪蒙,有人說該文為其助理的作品。
有關注中國自媒體生態的人,估計都聽過一個傳說:這位咪蒙助理的月薪高達人民幣五萬元。
很驚人,但看在咪蒙一則廣告收費人民幣幾十萬元的份上,這也只是小錢了。
這幾天批評的聲音很大,罵的不是助理而是咪蒙,這也不是她第一次站在風口浪尖上挨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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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銳觀察(微信id:liruisuper123)
作者:羅佳明
依稀記得,剛接觸自媒體,便有前輩推薦,多看看咪蒙寫的文章,像他們那樣就挺成功的。
是否成功,這事兒得留給後人判定,但不可否認的是,咪蒙,和咪蒙們,今天一覺醒來後發現自己再次成了眾矢之的。
咪蒙原名馬凌,本次爆文的經營公號「才華有限公司」所屬公司叫做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馬凌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該公司唯一股東為【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馬凌占股66.67%。
天眼查數據顯示,馬凌擁有多家公司,其中7家擔任法定代表人,3家擔任股東,涉獵範圍包括商業服務業、廣播、電視、電影和影視錄音製作業等。
原本也許還有人疑惑,敲著鍵盤寫稿子這事兒和影視業應該不沾邊兒吧。
但現在看來,也許有很多篇號稱「真實故事」的爆文的出世都如同拍電影一般,虛構、杜撰。
而這篇虛構文章的作者楊樂多,正是那個號稱月薪五萬的咪蒙助理。
曾經的小助理,也在咪蒙的熏陶之下,拿起了筆桿子。
為什麼前面要用「再次」成為眾矢之的呢?
新榜的微信月榜上,咪蒙公眾號的綜合評分在第270位,日榜中咪蒙在情感公眾號中排名33位,這個數據雖然算不上最好,但在輿論場上,咪蒙絕對是前三的存在。
數據顯示,2017年咪蒙的軟文頭條報價68萬元,欄目冠名(周末故事)30萬元,底部banner25萬元;二條軟文38萬元,底部banner15萬元。
無論是報紙媒體,還是新媒體平台,這麼高的價格,這可以算得上是「天價」。
此外,在合作中還表示不接受甲方直接供稿,不接受直接命題,不接受內容指導,文章只接受一次微調等。
再看億邦動力網統計的軟文植入,短短半年時間,50篇文章植入廣告,如果按照上述平均價70萬計算,一年收入能達到7000萬,值得一提的是,這還僅僅是2017年的報價。
而在2018年年初,咪蒙宣布頭條軟文價格就已經升至80萬一條,按照增幅計算,2019年,一條頭條報價可能已經接近百萬。
而這篇引起圈內一致抨擊的「狀元之死」,也被業內認為是給錘子科技做的軟文廣告。
作為互聯網大號,你寫軟文賺錢謀生並無不妥,行業的轉換邏輯也無外乎於此,但為了追求點擊量,虛構編造故事,還一再故作姿態聲稱真實發生,引起讀者焦慮,增加社會戾氣,吃著人血饅頭,那這樣的人可真是又蠢又壞。
2016年9月1日生效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
其中還提到: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
按照該辦法,網紅、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商業廣告,也要顯著標明「廣告」。
也就是說,不論以何種形式植入廣告,都必須要讓讀者知道,這是個廣告,不過咪蒙及其小號的文章並沒有做到這一點。
接著,說到咪蒙手下的公司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半年前,還因電影《後來的我們》著作權糾紛、侵權糾紛和導演劉若英及其他15家公司一同被原告告上法庭,不過最後因原告未繳納訴訟費而撤回。
最後,回到咪蒙團隊打造的文章,選擇人們看起來永遠充斥著矛盾的話題作為中心。
信咪蒙的人,信的五體投地,反對咪蒙的人,對其恨之入骨。
引用三表在其公號「三表龍門陣」對其的描述:
「咪蒙式的壞」在於咪蒙對人性的鑽營。為了擊中人性裡的「貪嗔癡」,無所不用其極,假的當真的寫,真的往極端了寫。
你看他們的文章好像是帶著情緒、情感的,可寫的人卻是冷冰冰的。
他們的選題會就是一次屠夫的戰前動員會,他們討論的絕不是公平與正義,恪守的也不是良知與底線,他們就要「穩準狠」,要的是這一鏟子下去能挖上來多少韭菜。
他們無往不利。為什麼?
就像我朋友圈烏央烏央的傻瓜在轉發《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時摘錄的文中一句話:「希望我們都能成為,一個真正用力活過的人。」
哎,你們這輩子唯一用力的事就是:堅決不用腦。
《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爆火又遭質疑一事三言兩語即可概括,而文章本身的時間軸、邏輯漏洞、對創投圈的誤解一篇都說不完,這裡一一掠過。
觀察君感興趣的問題在於,那個咪蒙花了無數心血給少男少女們構築的烏托邦,還能存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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