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新華社
記者:安蓓、于佳欣
北京12月25日電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5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
這標誌中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raw_html_snippet id=”adsense4″]
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重大制度創新,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真正實現「非禁即入」;
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
有利於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有利於推動相關審批體制、投資體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清單主體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此前的試點版負面清單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其中,禁止准入類事項4項。
分別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准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以及「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
[raw_html_snippet id=”adsense”]
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准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准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
對於許可准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
2016年3月,中國制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先行試點。
2017年,試點範圍擴大到15個省市。
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形成了2018年版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