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央視新聞
記者:張森
加拿大當地時間12月11日下午3點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布,准許孟晚舟女士獲得保釋。
法官在聲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尚未對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內。
考慮到孟女士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有合適的擔保人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她保釋。
孟晚舟保釋條件包括:1000萬加元保釋金(其中700萬是現金),包括她丈夫在內的5位擔保人,交出護照,戴電子監控設備,外出時間和地域限制,由專業的團隊進行全天候監視等。
每天晚上11點至第二天早上6點,孟晚舟必須待在家裏;必須遵守之前定下的活動範圍;上交護照;不能申請新護照;必須遵守監視她的安保公司的命令。
據孟晚舟律師透露,她曾說:「如果能夠被釋放,唯一想做的就是跟丈夫和女兒在一起」,並表示計劃去位於溫哥華市內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尚德商學院」攻讀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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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獲保釋,既是好消息,也是壞消息。
好消息,不是你想的那一個,而是在關押了10天後,加拿大法庭終於同意,華為CFO孟晚舟可以被保釋。
壞消息,一個簡單的保釋聽證會,硬生生從一天拖成了三天,接下來還有引渡一系列程序,那意味著這場法庭訴訟,幾個月真是短的,幾年也不稀奇。
法庭訴訟外,還有各種各樣的鬥爭。也就是說,更艱苦的鬥爭還在後面,大家做好充足思想準備吧。
對孟晚舟來說,這個所謂的好消息,也不過是最糟糕選擇中的次糟糕選擇。
她獲得是相對的自由,她必須佩帶電子鐐銬,外出都有監視,晚上11點至早上6點必須在家,還須付出1000萬加元的保證金。
關鍵的是,接下來怎麽辦?
正如此前所預測,不外乎三種結果:
1,加拿大放人。這算是最理想結果,對孟晚舟和華為來說,也是有驚無險,不幸中的萬幸。
2,加拿大引渡,美國裁決放人。不太理想的後果,畢竟這意味著長時間的關押和審訊,以及一系列的鬥爭。
3,加拿大引渡,美國判刑,華為被重罰。最糟糕的結局,鬥爭會很激烈。
必須爭取最好的結果,做好最壞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