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壤宣言》正式生效,具備法律效力。

▲圖為文在寅與金正恩展示《平壤宣言》。(圖/青瓦台)

人民日報海外網 10月29日電

據韓聯社報導,23日經韓國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獲韓國總統文在寅簽字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今天(2018年10月29日)上午被刊登在韓國政府公報網站對外公佈,這意味著《平壤宣言》正式生效。

公報稱,“宣言不會對國家和國民造成重大財政負擔”。

▲圖為刊登在韓國政府公報網站的宣言。

韓國紐西斯通訊社早前指出,這是首份具備法律效力的朝韓首腦協議。2000年和2007年朝韓首腦會晤簽署的宣言,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分析認為,《平壤宣言》的生效,將有利於其在落實過程中保證預算,宣言的內容還可以成為修訂法律的依據。

而且,宣言的合法性,也有助於加速推進朝韓合作項目的建設。隨著《平壤宣言》的正式獲批,韓方有望抓緊時間,籌備原定於今年進行的金正恩來訪。

據了解,《平壤宣言》包括終止朝韓軍事敵對關係、增進朝韓交流合作、根本解決離散家屬問題,金正恩訪問首爾等內容,並商定年內舉行東西海岸線鐵路及道路連接開工儀式、恢復開城工業園區和金剛山旅遊項目等。

▲圖為朝韓防長簽署後展示軍事協議。(韓國SBS 新聞)

另一方面,經韓國國務會議審議通過、文在寅簽字批准的朝韓軍事協議,也將在本週內刊登公報。

不過,由於在26日召開的第十次朝韓將軍級軍事會談中,雙方已就軍事協議批准一事相互通知,因此該協議已經具備法律效力。

9月19日,金正恩與文在寅在朝鮮平壤簽署《平壤宣言》,雙方就早日推動半島無核化進程、加強北南交流與合作、努力把朝鮮半島建成永久和平地帶等達成一致。

當天,在金正恩和文在寅的共同見證下,朝鮮人民武力相努光鐵與韓國國防部長官宋永武共同簽署朝韓軍事協議。雙方約定停止一切敵對行為,緩解南北軍事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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