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胡采蘋(台灣人,資深財經記者,目前在中國大陸領導新媒體團隊)
本文已授權給【微信上的中國】刊登。
那天在微信上看到很多一般民眾轉發了HTC賣掉 Pixel ODM 的消息,因為是中國視角,大部分消息都重複一些黨媒唱衰台灣的話,什麼台灣在手機市場毫無影響力、退出手機產業了,唯一的消費者品牌結束之類。
反正也就是一貫的統戰口吻,我們在台灣也聽多了,我於是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小訊息:「別傻了,台灣隊要出馬替Google打仗,這完全不是台灣手機產業的結束。」
倒是台灣的氣氛很讓我意外。
2013年Google不過把一個非常耗電的數據中心,放在了電價非常便宜的台灣,然後主流媒體一片歡呼說Google投資台灣啊超棒超強之類。
事實上,數據中心非常耗熱耗電,為什麼上次那個「人家都在大數據我們都在滷肉飯」的稿子會是在中國貴州省發出,那就是因為貴州峰谷地勢落差大,水力發電便宜,適合蓋數據中心,因此貴州省政府嘗試發展大數據產業聚落而已(然後那個陳敏爾也要入常了,帶著大數據飛入常委會啊~)。
說真的這次主流媒體太不公平了,平常那些最喜歡錶政府不吸引外資、跟美國商會聯手起來錶台灣政府、最喜歡外資和拼經濟的高級天龍人,居然沒有跳出來歡天喜地的說全球市值前幾名的科技公司Google投資台灣,這到底是為什麼。。。
害我第一時間發的恭喜po那麼含蓄,就是怕跟這些機車天龍人一個德行自己看了會想吐。
然而我現在知道了,台灣民眾就是有受虐傾向,什麼事情都要拿最壞的角度講,落在我們身上的一定是很差的。你這個樣子人家不統戰你人家有病嗎?這麼廉價的統戰就有這麼好的效果。
這個po文(編者補充:請見本文下方)是我的好朋友寫的,他是MOTOROLA全盛時期的工程師,以前我每次見到他,他都一路掉手機,身上七八支手機隨時都在測試狀態(還會經常說,要嗎,要一支嗎)。後來他回台灣HTC做周永明的特助,可以說是經歷了全球行動網絡的發展歷程,對行動網路產業有相當深刻的認識。
我以前在一線採訪什麼人、無論是在通訊網路、硬體製造、UI、行銷方面的各種問題,甚至現在的VR方面都經常請教,也能得到非常全球化的觀點,他們真的是產業裡最好的。
就是這樣的人,也是在HTC培養出來的,Google買他們是因為人家值。
兩年合約足夠台灣為Google建立起一個全球最好的製造研發中心了,這是台灣應該要非常珍惜的機會,我們很有機會再開拓出一個手機產業聚落的,在全球最好的科技公司的帶領下。
台灣此前曾經有過這樣的機會麼,曾經有一家全球最好的公司,把他最希望發展的新產業板塊之一,這樣大手筆的放在台灣嗎?
我不知道以前有沒有,至少我作財經記者快二十年,我第一次見到有這麼好的機會,不是來找工廠、不是來找代工的,人家數以千計的買了我們的工程師,買了我們的人啊。
終於有一次我們是不用去美國、日本、中國上班,是人家來我們人才的地方辦公司,這也夠有面子了吧。。。
我長期在中國,小米、華為、錘子、一加都是經常擺在手裡玩的,我自己試玩Nexus和Pixel的經驗,都是遠遠超越這些中國手機,所以我對Google手機未來的預測比一般人激進太多了,因為我太瞭解手上的這些機子有什麼弱點、哪些毛病,一個安卓系統的長期用戶最想要的是什麼。
而就我在中國這些年看到他們怎麼賣手機,各種軟硬結合的走法,我覺得這些方法是很值得學習、並且有機會在全球攻城掠地的。
如果這麼好的機會都看不出來,還要窮酸受虐,不好好充足自己的信心打一場漂亮仗的話,那真是太辜負自己、辜負機會。
以下內容為胡采蘋轉發的原文
作者:馮博堅(前任HTC總經理特助、現任波士頓顧問公司董事經理)
本文已授權給【微信上的中國】刊登。
本週身邊發生最大事情就是Google X HTC,然後就是好久不見的朋友都來訊息關心:“啊你之前知道嗎?好可惜,差點變Google員工”;認識比較久的還會開玩笑 “Moto / HTC 都在你離開後被Google買了,應該是因為你一離職讓公司價值顯著提升吧呵呵 XD”。(我不能同意的更多)
說實話,雖然在策略顧問公司打工,這兩次收購案背後的策略我也只能猜測略懂略懂,就不多評論了;畢竟併購這種事情很多時候就是雙方老闆看對眼而已。我想講講在這兩家公司分別學到的事情。
我對這兩家公司的感情基本上都是不理性的:Moto在我讀書的時候是美國創新強權,十五萬員工,專利數每年全美第一,從大三進去當intern就覺得哇,裡面工程師怎麼那麼強!拿到正式offer想都沒想當場簽了,覺得人生一片光明。但世上沒有永遠的贏家,我自己部門的產品就那幾個美國運營商客戶,能創新的空間有限,生意也不是太好。
我在Moto的前四年半經歷過7次layoff,身邊的好朋友換了一批又一批,當時學到的就是“沒有公司養一輩子的工作,自己不變強以後中年失業真的只能當數學老師(如弱者我前同事)” 跟 ”成事也process,敗事也process,把process重要性提高過生產力是最蠢的策略”
當然還是很愛Moto,這個給我第一份工作、讓我見識到什麼叫世界級制度的頂級公司;現在我們看到所謂公司管理的“最佳範例”其實有部分15年前Moto就採用了。(關於Moto的興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這篇 Chicago Magazine:http://www.chicagomag.com/…/Sept…/What-Happened-to-Motorola/)
後來經歷過一番亂七八糟的歷練,去了HTC。因為從來沒有想過要去,當初去面試前還跟同事老闆開玩笑說是去探聽商業情報順便去看名人;但其實內心裡,我是很想幫助這個台灣之光再往前進的。面試時有幸見到了個人偶像周永明 Peter,當時差點腿軟(我猜大概是跟看到劉德華一樣的感覺),也是想都沒太想就簽了,成為Peter的特助。
在HTC學習到最大的就是“要跟全世界競爭,就要有要跟全世界競爭的覺悟”。我在HTC,看到全世界最強的 RD 用最快的速度產出世界級的產品,不論是手機還是VIVE,台灣的設計與 RD 能力絕對世界等級;也在這個基礎上,國際大廠願意與我們一家台灣小公司有深度合作。曾經在跟美國某大operator的會上,看到他們CEO、CTO、head of mobile 一邊聽Peter講產品一邊投以崇拜的眼神,聽完了還意猶未盡問 “what’s next, Peter? How do we make our 4G network more relevant?” 這種對台灣小公司的信賴,完全是建立在多年的產品互利上,當時我的感動差不多是看到100M金牌留在台灣那個等級。
回到今天,大家酸Google傻傻去買HTC RD是被雪紅姐騙了,你真的覺得他們是傻子嗎?他們可以自建、去買韓廠團隊、中國團隊,他為啥要買台灣HTC? 因為我們的研發能力強又物美價廉啊寶貝!為什麼我們不能替國人去世界級科技公司占一席之地開心呢?只給兩年契約,很好啊,大家有兩整年讓他們看到不可取代的價值,不然被lay正常啊。
我很替HTC開心(現在這個狀況,能有人拿錢幫你解決成本問題實在很爽),也祝福能去Google的好朋友們,另外真的也不覺得離職沒去Google 很可惜(1. 我不是Pixel團隊 2. 我不是RD 3. 要去早去了)。
謝謝這兩間公司在我職涯上給我機會,讓我看到什麼叫世界級,也希望Google這次能在有最強RD團隊的加持下,在手機上終於獲得該有的好成績!I look forward to using Pixel XL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