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捕後,微博砍掉他的「超話」、多個官媒發聲;律師:若判刑將在國內服刑

本文來源:北京日報

微信id:Beijing_Daily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布消息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奸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記者了解到,通報中吳某凡即是藝人吳亦凡。

人民日報、中央政法委等發聲:

法律面前沒有頂流

隨後,相關話題#吳亦凡被刑拘#登上微博熱搜。@人民日報、@中國長安網、@法治日報、@中國婦女報等接連就此事發聲。

@人民日報: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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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新聞網站@中國長安網: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吳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著桃色氣息的娛樂八卦,而是實實在在的涉法事件,也為全社會上了一堂很紮實的法治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義面前沒有「頂流」!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讓子彈飛一會兒,這不僅關乎對受害人的保護,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吳亦凡被刑拘也再一次證明,法律不會因炒作而歪曲,也不會因流量而姑息,法不縱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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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婦聯機關報@中國婦女報:法治社會不容藏汙納垢,沒有哪個圈是法外之地!光環再耀眼,名氣再大,均無特權。在中國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涉嫌違法犯罪,必究!必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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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被刑拘

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昨晚,知名法律博主@岳屾山 表示,刑拘是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簡單講就是對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1.在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之前,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為有罪,所以會稱為「犯罪嫌疑人」,在進入審判階段會稱之為「被告人」,所做的行為會說「涉嫌」某罪。

2.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會依照中國法律懲處,並不會因其外籍身份而脫罪。外國人犯罪一般會判處驅逐出境,是在刑期執行完畢後強制驅逐,並十年內不得入境。

3.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編劇六六道歉:

震驚!難以置信!

今天凌晨,編劇六六在個人微博中就此前發表過關於吳亦凡的不當言論道歉:「今晚,我思索再三,決定認真跟大眾、跟兒子道個歉:我是公眾人物,要修德修口,多讀書多學習,也給兒子一個警示:凡走過必有痕跡,不可遊戲人間玩弄情感。為此自罰封閉微博半年。」

回憶起2016年時發表的言論,@六六 表示自己當時未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完全以吃瓜群眾心態發表言論。

對於警方通報,六六表示:「看到朋友圈紛紛轉發吳亦凡被刑拘的消息,太震驚了!」「我當時看到第一次警方披露的時候,難以置信,感覺編劇都編不出這樣離奇的故事。」

吳亦凡的超話已經被關閉

今天凌晨2時許,北京日報(ID:Beijing_Daily)注意到,新浪微博上吳亦凡的粉絲聚集地「吳亦凡超話」已經被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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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天眼查App顯示,目前吳亦凡關聯公司僅一家廈門億和雲起文化傳媒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存續狀態,其餘均已註銷。

該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吳林(吳亦凡表哥),吳亦凡持股99.99%,為大股東及最終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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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吳林擔任多家吳亦凡工作室關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傳媒工作室等。近日,吳林多家關聯公司已進行註銷備案、清算等。

律師:吳亦凡若獲刑將在國內服刑

閆旭律師表示,如網絡中吳亦凡涉嫌強奸多名被害人的事實存在,則可能構成強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此外,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籍,但是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在中國境內犯罪的都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另據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表示,如果最終進入審判階段,吳亦凡被判處有期徒刑等,他將在中國服刑,服刑完之後將會被驅逐出境。

吳亦凡被刑拘 離正式宣判還有多久?

來源:新浪娛樂

採訪律師張起淮

新浪娛樂:刑事拘留在法律上是什麼概念?

張起淮:刑事案件,一般由報案人向公安機關去舉報,公安機關收到控訴以後要進行初步審查,給你出具一份受案通知,這就受案決定了。

受案以後不代表立案,然後經過初步審查,覺得你報案的材料能夠達到需要公安機關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偵查,這樣的話就立案了,所以立案是第一步。

立案以後公安機關投入警力開始偵查,在初步偵查過程中發現此人確實構成犯罪,並且要對他采取刑事措施,防止他繼續犯罪或者有其他危害社會安全和逃避刑罰、處罰的可能,才會對他限制人身自由采取羈押,羈押措施中就是有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初期所要采取的措施。

所以我們把前期一個叫做傳喚、拘傳,這個持續時間一般是12個小時,案件重大復雜,逮捕措施之類都在後面可以進行。

現在是拘留了,證明經過偵查有刑事犯罪的行為或者證據,而且防止他逃脫,比如他逃出國境或者躲起來,影響後面刑事案件的偵破以及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浪娛樂:警方通報吳亦凡涉嫌強奸被刑拘,一般是什麼情況會走到這一步?

張起淮:有了基本的事實和證據而且構成犯罪了才會采取刑拘,因為他是一個明星是一個公眾人物,會受到輿論很大的影響。

公安機關在極其縝密的偵查過程中也是慎重地發布這個消息,朝陽警方的效率還是很高的,這個事情比較復雜,而且能夠發這樣的通報,可以講絕對是審慎的。

新浪娛樂:網上有人分析公安部門掌握其出逃證據所以要控制人身自由,是否有這樣的可能性?

張起淮:刑事拘留其中的一點就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已經構成犯罪,但是他會影響偵查或者逃脫,最後法院做出的判決難以執行,像這種又是外國國籍的可能會逃到國外,給我們的審判帶來困難,這是可能的,所以就會采取這種方式。

當然他現在被拘了就不可能(逃跑)了,將來他會在中國境內使用中國的刑法進行審理和宣判,宣判之後服刑完了以後可能會將他驅除出境。

新浪娛樂:接下來的司法流程?

張起淮:一般來講做出拘留決定,在24小時之內應該告訴他家人,拘留以後一般在3日以內就會提交人民檢察院去審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到4日,那也就7天去報公安機關報檢察機關進行逮捕。

也就意味著公安機關可能會在7日內過後的第八天吧,會做出一個對吳亦凡是否逮捕(的決定)。

逮捕又是一個什麼概念呢?逮捕是證據基本確鑿,另外現有證據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的罪名下被處以刑罰,而且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或者更重的徒刑,那麽才會逮捕。

所以逮捕就更進一步確定了犯罪事實成立,而且罪名成立,可能被判處刑罰才會逮捕,這是逮捕的規定。

逮捕後一般來講,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不會超過兩個月,當然有重大復雜的案件報上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一個月,那也就3個月。

吳亦凡案件後面的時間走向就是這樣的,檢察機關會把他移送進行審理起訴,到法院以後,法院會在最長6個月,一般是兩個月,要審理和宣判。

吳亦凡的犯罪應該屬於比較復雜的,可能會在6個月,當然這個事情關注度比較高,所以不會太長時間去宣判,可能抓緊時間審理清楚、偵查清楚的情況下就會做出宣判,這就是一個基本流程。

新浪娛樂:吳亦凡作為加拿大籍人在司法審理上有沒有特殊性?對這樣的外籍人士如何審判?

張起淮:沒有,按道理講可能會通知他的大使館,開庭的時候會有一些溝通,他家人如果是加拿大人,會通過使館要求提出一些問題,但是這些都不影響我們國家司法機關對他的審判偵查,偵查期間最多能看看他問問他有沒有刑訊逼供,其他的都管不著。

流程(跟審判中國籍公民)都一樣,如果他語言是英文或者是其他語言,可能會在開庭時安排翻譯,他是中國人,只不過他改變了國籍,所以沒有什麼區別。

新浪娛樂:吳亦凡被刑拘以後還需要支付商務解約費嗎?有沒有可能存在拒不賠付的情況?

張起淮:因為他的刑事犯罪造成商家和其他演藝界片子的損失,所有受到損害和違約這些代言的費用,都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來提出,他們可以另案起訴,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因為他構成了違約。

如果說商家去起訴,法院肯定會判,不管他有沒有執行能力,違約造成的損害他肯定要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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