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3家互聯網金融平台被約談面臨七大整改,全部納入金融監管

本文來源:《財經》雜誌

微信id:i-caijing

記者:張威、唐郡

4月29日晚間,人民銀行官網資訊顯示,當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管理部門(以下簡稱金融管理部門)聯合對部分從事金融業務的網絡平台企業進行監管約談,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主持約談。

參加了上述約談的平台企業實際控制人或代表數量達13家,包括騰訊、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字節跳動、美團金融、滴滴金融、陸金所、天星數科、360數科、新浪金融、蘇寧金融、國美金融、攜程金融等。

針對此次13家平台機構的監管約談,4月29日晚間,金融管理部門披露資訊指出,近年來,網絡平台企業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金融體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發展的總體態勢是好的,但同時也普遍存在無牌或超許可範圍從事金融業務、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監管套利、不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嚴重違規問題。

金融管理部門認為,此次聯合監管約談的從事金融業務的網絡平台企業,具有綜合經營特徵且業務規模較大、在行業內有重要影響力、暴露的問題也較為典型,必須率先嚴肅糾正。

針對當前網絡平台企業從事金融業務中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金融監管部門提出了七大整改要求。

一是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

二是支付回歸本源,斷開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嚴控非銀行支付賬戶向對公領域擴張,提高交易透明度,糾正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是打破資訊壟斷,嚴格通過持牌征信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個人征信業務。

四是加強對股東資質、股權結構、資本、風險隔離、關聯交易等關鍵環節的規範管理,符合條件的企業要依法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五是嚴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實投資入股銀行保險機構「兩參一控」要求,合規審慎開展互聯網存貸款和互聯網保險業務,防範網絡互助業務風險。

六是規範企業發行交易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為。禁止證券基金機構高管和從業人員交叉任職,保障機構經營獨立性。

七是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規範個人資訊采集使用、營銷宣傳行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強監督並規範與第三方機構的金融業務合作等。

閱讀原文

災後鄭州:當一座都市忽然不能上網和用支付寶

xxx

鳳凰金融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百億被查,董事長被拘留,網民認為海南地方政府包庇

xxx

在中國,大部分的主流APP都可以讓你借錢

xxx

螞蟻集團發布整改方案:將申設為金融公司納入監管

xxx

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已完成金融業務佈局,將誕生另一個支付寶

xxx

為什麼華為要做移動支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