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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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宇晟、劉軒廷
2020年年底,在百餘位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聯合抵制下,郭敬明、于正為多年前的抄襲劣跡公開道歉。此事引發中國公眾關注與討論,也讓影視領域從業者愈發重視知識產權保護。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對剽竊、抄襲文藝作品的行為,提出了相關看法和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苓:
為作家莊羽成立反剽竊基金點贊
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通過微博就其十幾年前出版的小說《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作家莊羽小說《圈裏圈外》一事道歉。
隨後,莊羽通過微博回應稱接受道歉,並建議將《圈裏圈外》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同《夢裏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並接受公眾的監督。郭敬明表示同意。
根據莊羽2月26日在微博公布的最新進展,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已於2月24日復函同意其發起設立「反剽竊基金」,莊羽本人已捐贈46萬元。
隨後,郭敬明也表示會「立刻將300萬匯款至基金賬戶」。
▲來源:@莊羽 微博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苓代表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莊羽建立反剽竊基金是一件好事,非常有勇氣。而基金後續如何運行,可能還需要慢慢摸索。
但是,趙冬苓同時也表示,文藝作品抄襲的界限很難認定。
「一是目前文藝作品抄襲的手段越來越隱蔽,維權比較困難;二是到底什麼是抄襲,其實社會上很多人並不了解,就輕易地說一部作品抄襲。」
全國政協委員、導演鄭曉龍:
剽竊抄襲行為則應嚴厲處理
「在我看來,對文藝作品的剽竊、抄襲,就跟偷東西是一樣的。」
全國政協委員、導演鄭曉龍日前接受採訪時,這樣談及近來備受關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他認為,保護知識產權應從點滴做起,剽竊抄襲文藝作品的行為則應嚴厲處理。
▲資料圖:鄭曉龍
2021年鄭曉龍提交全國政協大會的提案就與此議題有關。他強調,文化領域的剽竊、抄襲,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業內應側重從細節入手,保護原創者權益。
鄭曉龍注意到,一些電視台、放映廳播放影視作品時「掐頭去尾」。「他們為了增加廣告時間,會把片頭、片尾剪短甚至直接拿掉,造成介紹主創人員的字幕一閃而過,甚至直接消失。這其實是不尊重創作者署名權的表現。」
他在提案中提出,業內應更重視影視作品的署名權。「我覺得尊重知識產權要從一點一滴做起,在這些問題上要認真。管理部門是否可以作出具體要求,更好地保障影視作品創作者的署名權。」
今年全國兩會上,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及相關問題。
「我們講保護知識產權就要落實到具體的問題上,不應該只是籠統地說『重視知識產權』。其中,首先就是要尊重創作者的署名權。」在鄭曉龍看來,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不僅有利於保護原創者的創作積極性,還可進一步培養公眾的創新意識。
鄭曉龍還發現,一些影視作品存在「整場戲『山寨』其他作品」的情況。「有的導演從其他作品扒過來一些片段,有的作品一整場戲可能只是換了演員,劇情結構、調度都直接從其他作品移植過來。」
「這些做法對創新沒有益處,」他告訴記者,「剽竊、抄襲這類行為一旦形成風氣,就可能讓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愈發失去創新的精神。我們應該形成一種共識,即所謂『山寨』不是一件可引以為榮的事情。」
鄭曉龍坦言,對於此類問題,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在影視作品中的剽竊、抄襲現象,一經發現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而且應嚴厲處理。」
記者注意到,今年6月1日起,修改後的著作權法即將施行。其中大幅提高了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完善作品的定義和類型,進一步維護創作者合法權益。
就在3月3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一份司法解釋,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範圍,故意、情節嚴重的認定,計算基數、倍數的確定等作出具體規定。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案件存在賠償數額低等問題;對此,司法解釋大幅度提高侵權成本,依法懲處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