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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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有多地7名網友因發表詆毀戍邊英雄言論,被公安機關刑拘或拘留。
重慶
2月22日,「平安重慶」微信公眾號發布警方通報:
2月21日19時許,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接到舉報,網民「@TSCB8」在新浪微博評論區發表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沙坪壩區警方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
經核實,該網民系重慶市沙坪壩區人王某(男,19歲),2019年7月至今旅居國外。
目前,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並對其上網追逃。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秦皇島
2月22日,@秦皇島公安網絡發言人發布警方通報:
2月21日14時許,秦皇島市公安局接新浪微博網友舉報,稱有網民發布詆毀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接報後,秦皇島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
於21日下午將嫌疑人唐某某(男,20歲)查獲,唐某某對其發布詆毀英烈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對其違法行為深感痛悔。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對嫌疑人唐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貴陽
2月22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發布警方通報:
2021年2月21日上午8時許,南明公安分局網安大隊通過網絡巡查發現:有網民在微信朋友圈發表詆毀侮辱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
對此,南明公安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上午10時許,在南明區花果園一房屋內,將該網民代某(男,30歲,貴陽人)查獲。代某對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南明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代某作出行政拘留13日處罰。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茂名
2月22日,@茂名濱海平安發布警方通報:
2月21日12時許,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有網民在微信群中發布侮辱詆毀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
對此,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22時許,將該嫌疑人田某論(男,40歲)查獲,其對在微信群發表侮辱詆毀衛國戍邊英雄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嫌疑人已被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英雄不容褻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對於公然詆毀侮辱英雄的行為,將依法堅決嚴懲。
綿陽
2月21日,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發布警方通報:
2月20日16時許,我局接到舉報,網民「知名Zed” 在新浪微博評論區發表了一條詆毀貶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市公安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
2月21日9時許, 該網民楊某(男,25歲, 綿陽涪城區人)迫於公安機關壓力,主動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投案自首,並對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北京
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通報:
2月20日,有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有網民在微信群中發布多條侮辱詆毀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言論,引發群內成員強烈不滿。
對此,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21時許,將該網民陳某強(男,28歲)查獲,該人對為發泄個人情緒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海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南京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發布警方通報:
2月19日,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網民「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發布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於2月19日晚將發布違法言論的仇某某(男,38歲,南京人,網名「辣筆小球」)抓獲。
經審查,仇某某對博取網民關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實、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南京警方已對仇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