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娛樂圈大地震:假唱、酒駕等界定為「劣跡藝人」將遭聯合抵制,不溯及既往

本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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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跡藝人,今後想復出,再也沒那麽容易了!

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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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劣跡藝人?

在該「管理辦法」的第二章「從業規範」中,對於演藝人員的藝德藝能都給予了指引。有15項行為被明令禁止:

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傷害民族感情,破壞民族團結;

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

組織、參與、宣揚涉及淫穢、色情、賭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惡勢力等非法活動;

因酒駕、無證駕駛、肇事逃逸、惡意滋事等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損害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在營業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或者以違背倫理道德、違反公序良俗的方式進行演出吸引觀眾;

表演方式恐怖、殘忍,利用人體缺陷、或者以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觀眾;

以欺騙、隱瞞等方式惡意違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變更已經審核批准的演出內容;

發表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歪曲歷史事實、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不當言論,或者發布不實資訊,煽動他人擾亂公共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等合法權益;

違反廣告代言相關法律法規,或以虛假宣傳、引人誤解的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

通過違反保密協議、偽造變造材料等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其他違背倫理道德或者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規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範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協會將監督引導會員單位在行業範圍內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並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

管理辦法規定,受到聯合抵制的演藝人員需要繼續從事演出活動的,本人或者其所屬單位應當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道德建設委員會綜合評議後,給予是否同意復出的意見。

對符合復出條件的演藝人員,由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向會員單位和個人通報,取消聯合抵制措施,並監督引導其參與行業培訓、職業教育、公益項目等活動,改善社會形象。

哪些藝人已經中招?

根據新出台的「管理辦法」,不少「出事」的明星都已經中招。

前段時間陷入「代孕棄養」風波的鄭爽,顯然已經屬於「違背倫理道德或者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這一條。

在鄭爽之前,文章、吳秀波、李小璐等明星因「出軌」事件被網友抵制,羅志祥則因為劈腿和不當行為被送上風口浪尖,似乎也都在條款的「劣跡行為」之中。

「管理辦法」還提到了「在營業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也屬於劣跡行為。

演員、歌手韓雪在主演的音樂劇《白夜行》中假唱,引起觀眾不滿,事後雖然韓雪道了歉,但假唱事件卻為韓雪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此外,薩頂頂把話筒拿反了卻依然歌聲優美的「假唱事件」在當年也引發了熱議。

「黃、賭、毒」以及酒駕醉駕、肇事逃逸等明確的違法行為自然也在其中。

根據「管理辦法」,這些違反法律的劣跡藝人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還將不同程度接受行業的聯合抵制。因為吸毒被限制了的藝人包括陳羽凡、李代沫、寧財神、房祖名、柯震東、張默等。就在3天前,女星高婭媛還因醉駕登上熱搜。

央媒評論: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

央視新聞發文稱:

該新規張弛有度,富有「彈性」,既體現了對演藝人員劣跡的零容忍,也沒有一棍子「打死」劣跡藝人。換言之,情節不重且改過自新者仍有復出機會。

需要厘清的是,儘管這是行業規範,並不是剛性的法律制約,但威力不小。一旦被整個演出行業「拋棄」,且被演出行業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基本上可以宣告退出演藝業了。因此,廣大演藝人員不能小覷這個行業規定。

試想,一名藝人觸犯了法律法規,挑戰了道德紅線,卻撣撣塵,若無其事,可行嗎?還想著繼續拋頭露面,錢照賺,名照揚,乃至一呼百應,興風作浪,怎麽可能?

「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身為演藝人員,特別是那些知名度較高的藝人,更需嚴格自律,當好表率。一旦玩火,就會帶來惡劣影響,付出沉重代價。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加大對藝人的管理,對藝人劣跡明確說不。比如,早在2014年,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就發文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製作廣播電視節目。顯然,一個劣跡斑斑的藝人不僅會受到監管部門的嚴厲規束,也會被懷有正義感的受眾所不容。

文藝工作者要「講品位,重藝德,為歷史存正氣,為世人弘美德」。要求演藝人員提高修養、注重品行、潔身自好,絕非道德綁架,也不是高標準。端了演藝這碗飯,就要守住行業規範,在德藝上均有追求,演藝道路才能越走越寬敞。

新華社發表微評稱:

這些舉措,釋放出一個鮮明信號:從藝德為先,藝人須自律。藝人生活在聚光燈下,更應加強自身修養,以良好品行和優秀作品回報社會。「德藝雙馨」四個字,永遠都不會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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