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環球時報
據港媒剛剛消息,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欺詐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在兩案中均被拒保釋,還押於赤柱監獄。
黎今(23日)早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一並就兩案申請保釋。案件由法官李運騰處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香港「東網」稱,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須交出1000萬港元保釋金、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外,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8月12日,在被扣查近40小時後,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黎智英也曾獲准保釋。
對於有網友對黎智英等人獲准保釋的不解,香港「橙新聞」當時在報導中引用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此前言論表示,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釋制度不等於直接把人放了,而是類似於內地刑事訴訟法中的取保候審。
環球網記者當時採訪了一位熟悉香港事務的專家,他表示,保釋不等於釋放,司法程序擺在那裏,他遲早要面對法院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