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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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聰
據美國西雅圖媒體Komonews網站日前報導,當地時間12月8日,西雅圖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下稱委員會)討論了一項法案:因為貧窮而犯下輕罪可以免於處罰,甚至於是免於起訴。
此事引發全美輿論關注。
有意思的是,法案提出者的家中不久後遭遇了入室盜竊,按照此人的建議,這一犯罪行為將合法化,但是她卻第一時間報警並要求警方以刑事犯罪方向展開調查。
▲報導截圖
生活在西雅圖的朋友可能要小心了,因為該市的市議會正在醞釀一項「扶貧」法案。
法案初步設想為,如果一個人因為貧窮、生存需要而闖入民宅、商鋪、帳篷等場所實施盜竊,或是在路上對他人實施搶劫,而後將贓物變賣以支付房租、水電費等基本生活開支,或是購買食物,那麽這個人可以免罪。
法案的提出者是下面這兩位↓↓
▲市議員麗薩•赫博爾德(Lisa Herbold)
▲金縣公共防衛局局長安妮塔•坎德爾瓦爾(Anita Khandelwal)
8日當天的會議中,委員會成員主要是聽取了兩名提出者有關於通過立法的方式,對一些僅犯下輕罪的嫌疑人不起訴、不處罰以幫扶弱勢群體的設想。
會議並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的結果。
不過報導稱,預計委員會將在明年1月再次召開會議,屆時會有社會人士參與討論。
據報導,作為法案提出者之一的麗薩同時也是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的主席。
她於今年10月首次提出這項「扶貧」法案。
在麗薩看來,因為一些嫌疑人是出於滿足生存所需而實施犯罪的,因此要立法,為這些嫌疑人提供律師且做「毫無保留的」無罪辯護,陪審團成員也要充分考慮嫌疑人在實施犯罪時面臨的生存困境。
麗薩還說,「這給人們提供了一個講故事的機會,法官和陪審團成員在聽完嫌疑人的故事後做出決定,將會更加符合我們這座城市倡導的文化價值。」
所謂的「扶貧」法案提出後,在政府內部引發兩極討論。
市檢察長皮特•霍爾姆斯(Pete Holmes)是支持者之一。
他曾於10月30日致信市議會,稱自己多年來一直在做著一些「扶貧」的工作。
「我努力讓市檢察官辦公室不去起訴那些似乎是出於生存需要而實施的財產犯罪」,他在信中這樣寫道。
委員會的主要工作人員阿莎•文卡塔拉曼(Asha Venkataraman)出席了相關會議,並進行發言。
她表態,自己支持立法,但關鍵在於厘清生活基本需求的定義,以及嫌疑人行為動機要如何確定。
前市長公共安全顧問斯科特•林賽(Scott Lindsay)則表示,這是在為犯罪大開綠燈:「難道只要簡單地了解了法典中規定的100多種輕罪,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因為不會被追究?」
市議員亞歷克斯•佩德森(Alex Pedersen)也表示,法案的提出為破壞公物、非法侵入、入店行竊和其他可能傷害他人的輕罪創造了一條捷徑。
社交網絡上,西雅圖當地網民紛紛留言到,如果一個人長期貧困,反復犯案,政府官員應該做的是改善他的生存環境,而不是在他違法犯罪後為其開脫。
讓人感到諷刺的是,根據西雅圖KTTH電台16日的報導,麗薩最近向警察局報警,稱自己的住所於11日下午遭陌生男子非法入侵,她聽到一個似乎是槍聲的聲音後立即躲入廚房避險,事後查證那其實是男子在用石頭破窗。
經過清點和整理,麗薩遭受了一定的財產損失。
KTTH電台表示,根據麗薩提出的立法建議,只要男子詭辯自己入室盜竊是為了生存,他不需要負責,但是現在麗薩卻要求警方以刑事犯罪為方向進行調查。
去年10月25日,西雅圖警察局局長卡門•貝斯特(Carmen Best)在參加大城市警長協會會議時,對西雅圖城市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問題發表了個人看法。
貝斯特指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常在短時間內就被釋放出來。我們的警察在街道上巡邏時,甚至一天之內就會在另外一個犯罪現場遇到之前逮捕過的同一人,這非常打擊警察群體的士氣,也對社區安全帶來威脅與傷害。」
市檢察長皮特•霍爾姆斯當時給出的解釋是,市政預算不足。
如果要起訴這些罪犯,每年需要多花費200萬美元的訴訟成本。
▲來源|觀察者網風聞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