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拼多多是「曾經的淘寶」進攻「現在的淘寶」

618大促,資本市場對阿里巴巴、京東、拼多多的反應是這樣的:

拼多多市值不只超過京東,還超出了百億美金。

拼多多為阿里、騰訊、美團之後,第四家市值達到千億美金級別的中國互聯網公司。

本文來源:北京寒冬(知名財經博主)

與其說是拼多多給淘寶以很大危機,倒不如說是「曾經的淘寶」在進攻「現在的淘寶」。

拼多多在更好的貫徹馬老師「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客戶第一,股東第三」的理想。

今天是618後第一個交易日,阿里股票橫盤,拼多多漲了6%到87塊。

而12年前,阿里3號員工,創業元老,淘寶第一任總裁,孫彤宇,被通知下課。導致這一人事變動的原因,通常被認為是C2C和B2C的路線問題。

孫傾向於兩塊業務有更多區隔,而最後敲定的結果是混在一起,由C2C給B2C帶量,並逐漸演化為天貓(當時還叫「商城」)商家獲得更多流量,而淘寶商家吃癟。

舉個簡單點的例子就是:

我們隨便問一個普通消費者:「如果讓你把淘寶app卸載了,只用天貓app,你願意麽?」,得到的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

但事實是——如今的淘寶app,在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已經很難見到淘寶商家的商品,無論是搜索還是推薦,大部分好排名、好位置,大部分流量,只能見到天貓商家。

也就是說,對普通消費者而言,淘寶app在一定程度上退化為了天貓app。

如今的拼多多 打 淘寶,我認為,從本質上,就是淘寶 打 天貓,價格高低只是表現形式之一。

而從淘寶首任總裁卸任的孫彤宇,就是拼多多的天使投資人之一。

淘寶和天貓的區別,我個人認為,其核心並不是是否經過認證,是否有更好的品牌保障和物流體驗。

在2020年的今天,技術手段、物流進步足以消化C2C早期的弊端,天貓替代淘寶的大部分理由已不復存在。

兩者的根本區別還是——是選擇做一個流量相對公平、鼓勵充分競爭、獲利有限的平台,還是選擇做一個流量強管控、強運營、獲利優先的平台。

當然,純粹的C2C,同一個標準品萬店其發、眼花撩亂也不全對。

如果說淘寶選擇以「店」為粒度來作為區隔,天貓店 vs 淘寶店,那麽拼多多則選擇了以「品」為粒度,甚至是以「品 乘以 時間段」為粒度。

「百億補貼」,被很多人認為是拼多多的天貓——保真、價廉。一個店的某個商品,在某個時間段內,被打上」百億補貼「標簽,獲得流量傾斜。

這種做法讓拼多多的流量被「百億補貼」很輕量、小比例的所占據,搜索也好、推薦也罷,普通商家只要努力沖銷量,還是有露頭之日,類似於早期的淘寶。

據說,孫當時提出的B2C、C2C區隔方案有3種:

1、完全不同的站點(淘寶不出天貓商品,想買天貓請到獨立站點/app)

2、同一站點,不同頻道(類似於拼多多搜索後「篩選百億補貼」的按鈕)

3、混合(如今的淘寶)

競價排名 + 以C2C給B2C帶量 + 交了傭金的優先(B2C優先),讓淘寶在2010-2015這段時間取得了經濟效益上的巨大飛躍。

在阿里上市前幾年,其營收、凈利潤、估值增速,很像這幾年的字節,300億->500億->1000億->1600億上市。

電商市場的極高市占率 配合上極其成功的變現方法,讓阿里迅速攀升到top2甚至top1霸主地位。

在孫彤宇下台後的10年時間裡,他時常被認為是——「下得對」,「公司快速發展就得狠心讓思路跟不上的人下車「的典型案例。

而到了這兩三年,技術進步帶來了新變化:

流量去中心化,讓「品」為粒度可以在社交網絡快速分發,砍一刀。

物流快速進步,小商家的郵寄速度也很有保障,C2C也很及時。

賣貨生意虛擬化,淘寶/微商/拼多多/直播等,都是流量入口,「獲取流量/訂單」 和「生產倉儲發貨」這兩個過程的分工更加明確和專業化。

這讓「下單」動作越來越容易脫離單一的、壟斷的電商平台,也讓各式各樣的流量都更容易轉化為電商流量。

智能手機全民化,讓」已經占據絕對優勢「的傳統巨頭變為」只覆蓋了一部分用戶」,騰出巨大新增空間。

在這些新變化下,經過螺旋上升後的「原教旨主義淘寶2.0」對「修正主義淘寶」展開了猛烈進攻。

而正好經過一個輪回12年後的孫彤宇,作為天使投資人,看到拼多多站上千億美元市值,而自己親手孵化的淘寶處於前所未有的困境,會是什麼心情。

老粉絲們應該會記得,去年此時我做了兩件事:

1、去了趟義烏,感受到貨源端流量格局的巨大變化

2、鼓勵一位好友在拼多多20塊時入職。而我自己也開始增持拼多多股票,最大的一次加倉是一次季報後跌20%的深夜。這些故事都在微博上聊過,一年後回頭來看做得蠻對。

當然,阿里的財報還會持續漂亮,主要靠「GMV變營收」,通過流量傾斜給自營業務,同樣是賣100塊的東西,營收從幾塊錢變為100。

1萬億刀GMV vs 不到1000億刀營收,在這個切換過程中,營收還會持續增長,但這更像是數字遊戲。

3年前,2017年Q1,阿里核心電商業務中的「others」(主要是自營),只占總營收的3%,雲計算占5%,二者合計占8%

3年後,2020年Q1,這兩個比例分別變為22%和11%,合計已占1/3。

相信用不了多久,這兩者相加會超過阿里營收的一半,乃至大半——越來越像亞馬遜?

但不知市場是否會認這個邏輯,畢竟在中國市場,重資產、低利潤的互聯網業務似乎很難獲得高估值。

而更重要的還是市場佔有率,如果pdd在2020年達到淘寶(除天貓)一半甚至更高的gmv,2021年看齊淘寶(除天貓),那阿里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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