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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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洪超、徐達、祝偉
「這個購物推車怎麼用啊?」
「下載APP,安裝之後再過來掃碼……」
「支付完了,能給開張發票嗎?」
「請掃碼,安裝APP後自助開票……」
「這裡的生鮮活動價很實惠,但購物結帳排隊太長了。」
「下載APP支付可以不排隊……」
「有菜單嗎?」
「請掃碼,關注公眾號後看電子菜單點餐……」
上面這些顧客與商家的對話,幾乎每天都在一些日常消費場所發生。
隨著生活方式日益網絡化,手機掃碼購物、移動支付等新技術本應讓日常生活和消費更加方便快捷。
但有一些商家,一些原本簡單快捷的服務卻要求消費者關注公眾號、下載APP才能實現。
不擅長使用智能手機或不願下載新應用的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便遭遇消費障礙。
甚至出現一些老人因為不會用手機點餐,連飯都吃不上的情形。
強制捆綁APP、關注公眾號等行為,不僅給消費者帶來不便,還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顯然,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下載APP、關注公眾號,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有律師表示,商家要客戶掃碼關注公眾號才開具電子發票的行為,涉嫌違法。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經營者必須出具。
也就是說,提供發票是納稅人法定的強制性義務,索取發票是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發票管理辦法》還規定,拒開發票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更為嚴重的是,掃碼、關注、註冊、下載、認證的一系列操作,有泄露個人信息的風險。
一些原本不打算使用電子支付的老年人,因為想用購物車不得不開通電子支付,其風險防范能力又弱,很可能因此埋下支付安全隱患。
可見,強制要求消費者捆綁APP、關注公眾號並非小事,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由此帶來一系列衍生風險。
對此,市場監管部門應予以重視,督促和監管商家在法律框架內行事,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更要常態化亮劍,真正實現讓網絡時代的消費更安全、更便捷。
消費者個人也應增強維權意識,共同形成治理行業亂象的合力。
消費者遭遇商家要求捆綁APP消費,該咋辦?
1、要認識到這不僅增加了不便,還涉嫌侵犯自身選擇權等合法權益,應理直氣壯地抵制或規避此類行為,要求商家提供APP以外的服務途徑,或據理與商家協商解決。
2、如直接協商難以解決問題,可向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求助,或向市場監管等部門反映情況。
3、提高個人信息安全及資金安全意識,了解和學習相關知識,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對於捆綁消費類APP、微信公眾號等,不了解的不輕易下載或關注,確有需要又有所了解的應選擇性下載、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