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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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楚翹
「雙十一」剛剛過去,眼下這一消費「狂歡」已經在很大範圍內成為了人們每年必經的「節日」。
這種現象在網絡技術日益發達、物質條件日益豐富的今日並不稀奇。
但在近百年前,剛剛開啟近代化不久的中國,「剁手」卻是一件需要經濟能力、鑒別能力甚至是文化視野等全方位能力的行為。
二十世紀初,有一定社會地位、影響力的文學家、文化學者往往收入頗豐,具備較強的消費能力。
現在回看不難發現,他們消費的一些項目甚至延續到了今日,讀之也讓人忍俊不禁。
魯迅
發工資先買點心
魯迅愛吸煙,眾人皆知。
一手握筆、一手持煙的「大先生」更是諸多藝術創作中的經典造型。
但為人所不知的是,魯迅在熬夜寫作時,手邊除了提神的香煙,還得有一樣用以充饑和放鬆精神的必備品:小零食。
魯迅極愛買零食,尤其是糕點糖果等甜食。
早年在南京讀書時,就常常特地跑到下關一家糖果店,花兩三角錢買一瓶進口的「摩爾登糖」吃;久了,店主一看他進門,不必招呼,就先從架上取下裝糖的大玻璃瓶來。
留學日本後,由於經濟拮據,魯迅最常買的零嘴兒是花生,每天要用一大張報紙包了果殼去丟。
有時做譯文賺了稿費,也會買幾塊精美的日式茶點解饞。
比如被稱為「羊羹」的砂糖小豆糕——和老北京的羊肝羹差不多——直到回國後,魯迅還惦記這種甜膩膩的東洋點心,特地托日本友人代購,寄來中國享用。
卜居京城後,魯迅在教育部供職,有了體面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三十而立的魯迅在買零食時也難免「消費升級」。
每個月發薪日,他都要順路去一家法國麵包坊,花2塊銀元買上40個法式小蛋糕。
一部分孝敬母親,一部分留下自飽口福,和現代白領發工資後自我犒勞的行為如出一轍。
除了這個「無限回購款」小蛋糕,魯迅也喜歡探索未知品種,有時難免交交「智商稅」。
比如,某次他買了一種名叫「烏勃利」的新點心,法文叫le biscuit roulet,打開一看,原來就是煎蛋卷。
不單是發薪日要剁手,就算是平常外出辦事會友,魯迅也總愛順道買些平價的糖果點心回來解饞。
魯迅的二弟周作人在《北京的茶食》一文中,回憶了兄弟倆初到京城時滿街找尋美味糕點而不得的經歷:
「然我們對於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隨便撞進一家餑餑鋪里去買一點來吃,但是就撞過的經驗來說,總沒有很好吃的點心買到過。」
當時,他們住在南半截胡同紹興會館,前門的臨記洋行、觀音寺街的稻香村,都是常光顧的糕點鋪。
在1913年到1915年之間,魯迅日記里明確寫到去稻香村買點心就有15次之多。
雖是南方人,魯迅卻很喜歡滿族點心薩其馬,覺得既美味,又能果腹,買一包放在書房,能從早晨吃到半夜。
▲大柵欄的洋行
因為愛吃甜食,魯迅年紀輕輕就有牙病。
1913年五月初,他收到了從日本「海淘」的羊羹,高興地和同事分吃,一口氣就吃下大半盒,隨即牙疼不止,第二天只好去王府井看牙醫。
在那天的日記中,魯迅這樣寫道:
「午後赴王府井牙醫徐景文處,約定補齒四枚……過稻香村買餅乾一元。」
明明是去看牙病的,回家路上經過稻香村,還是忍不住買了一銀元的餅乾,算得上是饞蟲發作時的「衝動消費」。
這還沒完,一周後正式補牙,出院後路過臨記洋行,魯迅又興高采烈地「買餅餌一元」,活像個任性的小孩子,看到好吃的就總想馬上買在手里。
在流水帳般的《魯迅日記》中,還有不少令人捧腹的囤食經歷。
有一回,他和幾個朋友散步,不小心踩到破磚摔倒,跌破了膝蓋,卻仍然堅持去買了些糕餅,才一瘸一拐地回家擦藥:
「晚與五六同人出校遊步,踐破砌,失足仆地,傷右膝,遂中止,購餅餌少許而回,於傷處塗碘酒。」
腿受了傷塗點碘酒完事,卻萬萬不能耽誤和改變魯迅日常買點心的行程。
還有一次,他去圖書館查了一下午資料而空無所獲,在歸途中豪爽地買了十二只包子,才覺得風定心安:
「午後往圖書閱覽所查書,無所得。」
「買饅頭十二枚而歸。晚風定。」
魯迅是紹興人,江浙一帶稱「饅頭」其實是帶餡兒的包子類食物,我們不知道那天魯迅買的十二個包子都是什麼餡,但它們沉甸甸暖烘烘地拿在手里,多少撫慰了他查書無果的失落心情。
除了買糕點,嗜甜的魯迅也愛買水果。
1912年剛到北京,趕上九月北方瓜果成熟季,一天他吃過午飯後,先和友人去什剎海吃了一頓下午茶,又聽說楊家園子賣新鮮葡萄,遂興沖沖地步行去買:「飯後偕稻孫步至什剎海飲茗,又步至楊家園子買葡萄,即在棚下啖之,迨回邑館已五時三十分。」
賣葡萄的現摘現賣,他現買現吃,一刻也按捺不住。
後來,魯迅離開北京,搬到上海,依然不改買零食的習慣。
深夜伏案創作時,聽到弄堂里那些「薏米杏仁蓮心粥」「玫瑰白糖倫教糕」的叫賣聲,又經常「被鬧得整天整夜寫不出什麼東西來」。
對於愛吃、愛買零食這件事,魯迅還煞有介事地寫了《零食》一文來說明緣由,表示——
「只要胃口好,可以從早晨直吃到半夜,但胃口不好也不妨,因為這又不比肥魚大肉,分量原是很少的……」
「能在消閒之中,得養生之益,而且味道好。」
胡適
買二手車遭遇殘次品
如今,買車已經成為北京城市家庭的標準需求。
但在一百年前,北京的大街小巷上統共也沒有幾輛私家車,會開車的普通人就更少了。
當時的京城文化圈里,只有梁思成、徐志摩、朱光潛等寥寥幾位留洋「海歸」摸過方向盤。
其中梁思成愛玩摩托車,因為騎哈雷摩托出了車禍,卻也因禍得福,收獲了徽因小姐的溫柔照顧和真摯感情,雖然一條腿落下傷病,也結成了一段美滿姻緣。
不過,要說起自掏腰包買私家小汽車,還是胡適打了頭陣,一來是因為他一向敢為天下先的性格,二來是因為他真的有錢。
1917年,27歲的胡適考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歸國投身文學革命運動,並進入北京大學擔任教授。
當時北大的教授身份可謂「有里有面兒」,胡適入職時的月薪是280銀元,相當於北京城一個四五口人的普通勞動家庭兩年的夥食費。
除了上班拿高薪,胡適還能賺稿費。
1919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銷量奇佳,上市兩個月就再版了,四年內更是連出九版。
僅此一本書,就在1923年為胡適帶來了6600銀元的版稅收入,相當於在北大教書兩載的薪水。
上世紀30年代初,胡適升任北大文學院院長,月薪漲到了600銀元,加上稿酬版稅等業餘著書的進項,胡適一個月的平均收入折合如今人民幣有五萬之多,是當時北京城里當之無愧的精英中產階級。
有趣的是,雖然出身徽商家庭,也有著不錯的賺錢本事,胡適卻沒有什麼投資理財的觀念,「剁手」十分隨性。
光是一個月坐黃包車的支出就得有37銀元,而當時北京一個人力車夫全年的收入不過90元。
有交通出行的剛需,也有在美國開車的經驗,胡適就尋思買輛私家車。
當時,中國汽車工業還沒起步,車子全靠進口,較常見的是福特、別克、雪佛蘭這幾個美國牌子。
1930年,一輛福特T型車在北京市場上最低售價是「銀一千一百六十兩」,相當於胡適兩個月的收入,其實並不算難以負擔。
但胡適人生的第一輛私家車,卻是一輛破破爛爛的二手車,這並不是因為他精打細算會過日子,純粹是「人傻錢多」被「殺熟」了。
▲準備下線的福特T型轎車
胡適這輛車,是從一個朋友手里買的。
朋友因要出國,就把自己的小汽車賣給他,才收45銀元(只比胡適每個月叫黃包車的錢多一點),胡適覺得十分划算,沒有多想就爽快地買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輛私家車。
誰知,這輛車空有個漂亮架子,其實問題多多,連最基本的發動都成了困難。
今天我們常說喜提新車,胡適當年還真是雇了幾個挑夫,把這輛開不動的二手車從朋友家一路「提」來的,費了大勁。
當時,國人對於汽車的認知十分淺顯,加上整體工業不成熟,車在馬路上熄火的現象時有發生,胡適一開始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被坑了,認為只是偶發性問題,便張羅工人來修車。
但他沒想到,由於汽車本身是稀罕貨,汽車技工也是個全新的職業,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北京城里懂得修車的人如鳳毛麟角,而且收費極高。
結果光是修車,就來來回回花了幾十銀元,卻還是總出毛病。
一則是因為這輛二手車本身是次品,二則也是因為當時汽車原理說明書全是洋文,一般中國人根本看不懂,就算是專業工人,由於實操經驗不足,有時也難以徹底解決問題。
最後,胡適的夫人江冬秀實在看不下去了,一狠心把這輛破車又低價賣了,只賣得13銀元,又花了一筆大價錢,買了一輛靠譜的新車,才算圓了胡適的私家車夢。
▲胡適與江冬秀
不過,最終購得新車的胡適,似乎也沒有十分滿意。
胡適自己的文章、日記,以及其他人的交往回憶中,並沒有出現他對買車、用車體驗的相關記載。
一向喜愛張揚闊論的胡適,在人前也不怎麼談自己買車的事,和今人喜提新車後熱衷於向朋友同事分享心情的情況大為不同。
究其原因,可能跟那時社會上一般民眾對於汽車和汽車持有人整體持負面印象有關。
1925年,一則化名登報、題為《改良京師市街交通管見》的文章說道:
「現在北京一般人的生活,異常奢侈,稍有幾個冤錢,即想買輛汽車,在京城里丟丟(按,即兜兜)圈子,鬧些闊氣……非到那個戲園去捧捧梅蘭芳,即到這個飯館去鬥個三元四喜。」
可見在當時老百姓心中,買車是驕奢攀比的表現,而霸道鳴笛、橫沖直撞等種種不文明駕駛行為,又儼然是特權階層的真實寫照。
胡適在北大國文系的學生傅斯年曾路遇一輛橫沖直撞的汽車,躲讓不及被濺了滿身泥水,又憎又懼,回到宿舍恨恨地和同學說:「凡是坐汽車的都該槍斃!」
胡適身為學人典範,又一向重視人權,自然不願和這些「該槍斃」的權貴成為同黨。
因此,對於買車這件事,也只是悶聲剁手,不事聲張了。
朱自清
為買字典當了大氅
在著名的散文《背影》中,朱自清回憶了自己二十歲那年在南京車站告別父親、北上求學的經歷。
一個買橘子的生動細節,道出了父子間的濃濃親情,也感動了萬千讀者。
其實,在乘車抵達北京之後,朱自清身上也發生了一件與父親有關的買賣趣事,但這件事他一直沒敢告訴父親,只在多年後悄悄寫進了散文《買書》中,以紀念自己在北京城多次不成功的購書經歷。
1917年,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學哲學系,刻苦攻讀之餘,專愛逛四九城的大小書局。
學生想買書,往往就得從生活花費里省下錢來,幾角的小數目還好說,萬一遇到高定價的意中書,就不得不另想法子。
1920年的一天,朱自清溜達到了琉璃廠的華洋書莊,忽見書架上新到一冊最新版的《韋伯斯特大字典》,正是他一直想買的,再一瞧定價,十四元。
按照書本身的價值來看這不算貴,可對朱自清這個沒有獨立經濟來源的大學生來說,手頭一時拿不出這些錢,想來想去,又想到了父親。
▲韋伯斯特大字典
原來,在家鄉時,父親曾為他做過一件紫毛水獺領的大衣,佈面料,領子小而毛雜,是用兩副馬蹄袖拼湊起來的,很是費了一番心思。
離家北上時,朱自清將這件縫入父愛的土制大衣也帶了來,既為禦寒,也有一層感念親恩自我勉勵的意思在。
但此刻,面對「種草」已久的字典和天文數字般的定價,朱自清躊躇再三,決定賣掉大衣來換書本,於是「硬了心腸將結婚時候父親給做的一件紫毛水獺領大氅親手拿著,走到後門一家當鋪里去,說當十四元錢」。
當沉甸甸的字典拿在手中時,22歲的朱自清在如獲至寶的喜悅之外,心中也有幾分酸楚。
後來他一直想著將這件大衣贖出來,卻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如願,以至於每次翻閱字典時都感到遺憾。
其實,年輕的朱自清在買書一事上沒有經驗,對於北京的書市書價等信息也掌握不足,難免出現這種被迫「割肉」的經歷。
到了上世紀20年代中期,他學成自立,進入清華國文系任教,專心研究古典文學。
在大量的典籍閱讀和購買需求之下,朱自清和書商們越混越熟,以至於不必親自去店里尋書買書,寫張書目條子遞過去,過幾天就有夥計把書送到他的寓所,現場驗收付錢,挺像現在的快遞——這也是當時北京學者教授圈十分流行的買書方式。
買得多了,朱自清也善於比價,會同時把書目需求發給多家書商,看哪家來得物美價廉。
一次他想找兩冊高麗本的《杜律分韻》,一家書商應聲送書而來,並索要誇張的三百元高價,朱自清看到這本二手書的扉頁分明留有上任藏書人寫下的「以銀二兩得之」字樣,於是當場回絕。
第二天,另一家書商送來一模一樣的書,只要兩元,他高興地立刻買下,後來還忍不住在文中吐槽這件事:「書極不相幹而索價如此之高,荒謬之至……北平的書價,離奇有如此者。」
久而久之,愛書人朱自清和京城大小書商們鬥智鬥勇多年,連哪家書鋪老掌櫃去世、少掌櫃被夥計欺負的八卦都如數家珍,但他總謙虛地認為自己買書並不在行:「北平這地方,像我那樣買,像我買的那些書,說出來真寒塵(按,通寒磣)死人。」
其實,除了在書局買書,朱自清還有一個特別的喜好:到寺里買佛學書。
佛門淨地自然沒有送書服務,想買只能親自前往結緣。
有一次,朱自清特地搭車去西城臥佛寺街鷲峰寺買佛經,那是一個陰沉沉的秋天下午,他從街口下了車,走了半天,快到城根兒了都沒有看見寺廟,街上只有他一個人,令人心里發憷。
後來終於找到了寺,買了《因明入正理論疏》《百法明門論疏》《翻譯名義集》等滿足而歸。
「這股傻勁兒回味起來頗有意思」——朱自清評價自己這段寺廟購書經歷時說。